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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间,震惊国内民营经济圈的“催收巨头”湖南永雄系列案件,已经过去了近三年。从万人规模、服务多家国有大行的行业龙头,到被迫停业、多名员工涉案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历经多次补充侦查、延期审理,至今久拖未决。

湖南永雄的命运转折,将催收行业的争议与民营经济的法治焦虑,推到了公众面前。需要说明的是,我们坚决反对各种类型的暴力、软暴力催收,但更要警惕:把行业乱象等同于行业原罪,对民企“一面倒”贴标签、“一刀切”搞治理,既不合法治精神,也违背欠债还钱的朴素伦理,更会埋下深刻的金融风险隐忧

湖南永雄曾是民营不良资产处置的典型样本。巅峰时期分支机构遍布多地、服务主流金融机构,在降低银行坏账、维护金融秩序上发挥过重要作用。假如在经营过程中,的确有个别员工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信息、骚扰恐吓、违规催收等行为,触碰法律红线,对这些人依法整治、依法追责,理所应当、无可厚非

问题出在根本的治理逻辑上:打击违法点,不该整垮整个面;惩治个别人,不该否定全行业。现实中,一旦出现争议,就把催收行业与“寻衅滋事”“黑恶势力”简单绑定,用舆论定性替代司法定性,用运动式治理替代常态化监管,让合规经营的民营企业陷入朝不保夕的政策不确定性当中。

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最核心的底气是稳定、可预期、有边界的法治与政策环境。对创新创业者而言,最怕的不是市场竞争,而是法律与政策的不确定性——今天合规的模式,明天突然被定性;昨天鼓励的业态,后天全面否定。放到催收行业争议上,道理同样清晰:不能把“合法催收”与“暴力催收”混为一谈,更不能对整个行业“一刀切”“一面倒”贴标签、扣黑恶帽子

首先必须明确:合法催收,是金融体系不可或缺的一环,不是原罪。银行、消费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本质是公众存款与金融秩序的一部分。依法、文明、合规地督促债务人履约,不是“欺负弱者”,而是维护契约精神、保护更多储户与投资者的利益。中国传统讲“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不是鼓励暴力,而是强调信用必须有约束、契约必须有兑现。如果欠债可以理直气壮逃废债,守信者反而会吃亏,最终摧毁的是整个社会的信用基石。

真正该反对的,是非法催收:暴力威胁、骚扰亲友、泄露隐私、冒充公检法、编造恐慌信息等突破法律底线的行为。这些行为必须严厉打击、依法追责,这是保护公民权利,无可争议。但问题在于:打击“非法行为”,不等于否定“整个行业”;惩治“违法个体”,不等于把依法设立的民营企业一棍子打死。把行业内少数违规操作,直接上升为“寻衅滋事”“黑恶势力”的集体定性,本质是以偏概全、简单化治理,既不专业,也不公平。

对民营经济的“审慎包容”,不是纵容违法,而是规则先于治理、边界清晰可预期。创业者进入一个行业,是冲着创新发展去的,如果今天还在正常纳税、吸纳就业,明天就可能因政策风向突变陷入生存危机,甚至受到司法打击,谁还敢长期投入、安心创新?真正的良治,是划清红线:什么能做、什么绝对不能碰,明明白白;谁违法、追究谁,清清楚楚,而不是运动式、标签化、一刀切。

更要看到:无底线放纵催收肯定不行,完全放弃约束更危险。如果合法催收渠道被过度压缩、正常追讨寸步难行,只会变相鼓励恶意逃废债,让更多人无视还款义务。其结果必然是:金融机构坏账高企、风险积聚,最终抬高全社会融资成本;正规平台不敢放贷、合理消费需求得不到满足;而灰色、地下催收会卷土重来,更隐蔽、更暴力、更不受监管。看似“保护债务人”,实则推高金融风险、劣币驱逐良币,伤害更多普通人

催收行业的出路,从来不是“一禁了之”,而是规范发展、法治化升级:一是明确合规边界,把文明催收、合法取证、合理沟通的标准写清楚,给企业稳定预期;二是精准打击违法,谁施暴、谁越线,就依法严惩,不搞连坐、不搞扩大化;三是保护双方权益,既不让债权人血本无归,也不让债务人被骚扰恐吓,用法治平衡两端。

支持民营经济,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体现在对每一个业态、每一家企业的理性、审慎、包容、稳定的治理态度上。催收行业可以严管,但不能乱贴标签;可以整顿,但不能一刀切。守住依法这条底线,区分“黑白”两条线,既护公民安宁,也守契约精神,才是真正有利于金融安全、社会公平与民营经济信心的长久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