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这会儿你若是走到加里曼丹岛西边,摸进一个叫“僧伽村”的地方,多半会在村口撞见一块满是风霜的石头。
凑近了看,石面上模模糊糊凿着几个字:“兰芳第一选区旧址”。
住在这儿的两千多号人,平日里说的话挺杂,印尼语里头夹着客家话,偶尔还能听到几句潮汕方言。
你若是走进一户罗姓人家,会发现正厅最显眼的位置,供的不是观音菩萨,也没挂大清皇帝的像,而是一个穿着铠甲、手里提着钢刀的硬汉。
乡亲们喊他“祖师公”。
翻开他们家里压箱底的族谱,上面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议长府下,第一百七十二世”。
要是把日子倒回去两百五十年,这位被供在神坛上的“祖师公”,在老家其实是个混得灰头土脸的边缘人。
他大名叫罗芳伯。
他一手捣鼓出来的“兰芳公司”,算得上亚洲地界上头一个有了“共和国”模样的政权。
而在同一片天空下,还有个让女人掌权了三十五年的“戴燕王国”,跟它唱对台戏。
这事儿不光是南洋的一段奇闻,更像是一场关于“怎么活下去、怎么掌权”的极限测试。
在那个鸟不拉屎、皇权够不着的地方,一群没了根的流浪汉,到底是怎么弄出一个比大清朝还要现代化的组织的?
这笔账,他们算得那是相当精。
1772年,罗芳伯刚满三十。
这年头,他又一次在考场上栽了跟头,这是第七回了。
搁在乾隆年间,一个读书人到了而立之年还没混个一官半职,这辈子基本上就看到头了。
地里没产出,仕途堵死了,脑门上还顶着个“天地会”的嫌疑帽子,随时可能掉脑袋。
摆在他眼皮子底下的路就剩两条:要么在老家窝囊废掉,要么找根绳子了结自己。
罗芳伯咬咬牙,走了第三条道:下南洋。
过了五个月,他两脚踩在了加里曼丹岛坤甸镇的烂泥地上。
眼前的光景比他琢磨的还要烂。
官府?
影子都没有。
遍地都是乱糟糟的。
几千个从广东、福建跑来的矿工挤在这儿,为了抢那点金砂,今天你打我,明天我砍你,还得防着林子里那些专门猎取人头的土著搞偷袭。
说白了,这就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野兽丛林”。
换做旁人,到了这种鬼地方,第一反应肯定是找个同乡会,拜个码头求罩着。
可罗芳伯偏不。
他看出了一个极不寻常的门道:这地方华人虽多,却像一盘散沙。
潮州人跟潮州人玩,客家人跟客家人抱团,互相看不顺眼。
荷兰人和土著正是抓住了这个软肋,把华人拿捏得死死的。
罗芳伯心里的小算盘打得噼啪响:我要是也去拉帮结派,那就是往火坑里跳,论打架我干不过那些矿霸;可我要是能定个“规矩”,把大伙的饭碗绑在一块儿,这局我就能翻盘。
于是,他裹着那件破了洞的长衫,站在矿坑边上,冲着几十个灰头土脸的矿工吆喝开了。
他说:“咱们与其被潮州人欺负,给荷兰人当牛做马,不如自己选个带头大哥。”
这话,句句都戳在大家心窝子上。
他没搞什么帮会,也没急着称王称霸,而是挂出了一块听着挺像做买卖的招牌——“兰芳公司”。
这名字起得有水平。
“公司”那会儿的意思是“帮大家管事儿”。
面子上看是合伙挖矿,底子里其实就是个武装割据的小朝廷。
他把矿区切成五块,每块选出个“监工”当代表,凑成个议事班子。
想干活的必须登记造册,掏钱买刀枪、修寨墙。
这套玩法的高明之处在于,它把“谁是你亲戚”这套老黄历扔到了一边,直接用“利益”这根绳子,把所有人都拴在了一起。
才过了一年,兰芳公司手里就攥着一支五百人的“护卫队”。
这可不是一群乌合之众,罗芳伯照着清军的模子操练他们,早晚都要点名,还得轮班去巡逻。
拉这支队伍不为别的,就是为了在这乱世里留条命。
1775年,大麻烦来了。
周围的土著部落凑了三千多号人,举着火把,抹着毒箭,冲着坤甸矿区就压了过来。
这可是要命的关口。
按以往的剧本,华人矿工碰上这种阵仗,早就像鸟兽散了,各跑各的。
但这回变了天。
兰芳的民兵硬是在寨墙上顶了三天三夜。
眼瞅着快撑不住了,罗芳伯自己提着刀冲进了泥地里,一刀就把对面带头的脑袋给削了下来,挂到了寨门楼子上。
架是打赢了。
可紧接着有个难题:抓到的这些土著咋办?
当时底下人喊打喊杀:斩草除根,把周围寨子全推平了,看谁还敢惹咱们。
这话听着解气,可在罗芳伯眼里,这是笔赔本买卖。
要把土著都杀光了,地谁来种?
粮食谁来送?
再说梁子一旦结深了,以后矿区哪还有安生日子过?
罗芳伯拍板做了一个让大伙都傻眼的决定:讲和。
他把土著的头头脑脑都请来,送大米,送药材。
最绝的一手是,他让这些土著头领“进议会”,分给他们一点矿上的干股,甚至让他们跟着一块收税。
这哪像是赢家对输家?
分明是拉人入伙做生意。
这笔账看得极远:把对手变成“合伙人”,远比把对手变成死人要稳当。
三年后,兰芳公司的旗子插遍了整个西加里曼丹,管辖的人口过了十万大关。
直到这时候,大伙才回过味来,这个挂着“公司”招牌的玩意儿,其实已经是个有模有样的国家了。
1787年,罗芳伯干了一件在那会儿看来简直是“大逆不道”的事儿。
他把监工那一套废了,正儿八经搞起了“三院制”:管事的叫议政院,打仗的叫军务院,判案的叫司法院。
这不是大清那一套,连中国老祖宗那一套都不是。
这分明就是西边那一套共和的架势。
在兰芳,当官是有期限的,三年一轮换。
村里的头头叫“甲首”,镇上的叫“保正”,区里的叫“府长”。
发个告示,全用客家话和潮州话写,还贴心地标上土话注音,为了让不识字的矿工听明白,传令兵骑着马挨个村子去吆喝。
罗芳伯给自己安的头衔是“总长”,绝口不提“国王”俩字。
当时有手下劝他穿黄袍、修宫殿,毕竟手底下十几万人,称个孤道个寡也不算过分。
罗芳伯把头摇得像拨浪鼓。
他还是住在那个高脚楼里,门口挂个木牌子,写着四个字:“兰芳自强”。
他心里明镜似的,一旦称王,味儿就变了。
称王就是把这个“公司”变成自家的私产,里头各路山头立马就得散伙;再者说,称王那是直接打大清和荷兰人的脸,两边都得揍你。
披着“公司”和“共和国”的皮,大家都是“股东”,这才是兰芳能活下去的护身符。
可偏偏,哪怕算计到了这一步,罗芳伯心里还是有个疙瘩解不开:名分。
在那个年月,没有大清皇帝点头,兰芳在法理上就是一群“流寇”,荷兰人随时能找个借口把他们一口吞了。
1791年,罗芳伯豁出去了。
他托跑海船的商人给乾隆皇帝递了个折子。
折子里,他求皇帝把兰芳收做藩属国,还拍胸脯保证每年送一百两黄金当贡品。
这折子送到了广州,然后就像石头扔进了大海,没动静了。
足足等了两年,没人搭理。
最后乾隆皇帝大笔一挥,就批了一个字:“蠢。”
在乾隆眼里,一群被天朝抛弃的烂民,跑到蛮荒之地自己立山头,不治你们的罪就不错了,还想要封赏?
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那时候大清正忙着平西北、镇压台湾造反,哪有闲工夫管这群南洋矿工。
罗芳伯不死心。
1794年,他又派了一波人,带着兰芳的章程译本、黄金和沉香再去敲门。
这回更惨,广州那边直接把船扣了,人也被轰了回来。
这对罗芳伯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
那年冬天他就病倒了,临闭眼的时候留下一句话:“以后要是中原出了乱子,兰芳得帮一把。”
他到死也没等到那个“名分”。
但他搭起来的这个台子,却让兰芳在他走后,又硬挺着活了一百多年。
如果说罗芳伯走的是一条“大伙商量着办”的路子,那他的老乡吴元盛,走的就是另一条“拳头硬就是理”的野路子。
吴元盛也是天地会的兄弟,但他不信什么“开会”,他只信手里的刀。
他落脚的地方在加里曼丹东边,那儿林子更密,土著更凶。
在那种环境里,搞民主那就是找死。
1781年,吴元盛领着几十个退下来的老兵油子,占了三座废金矿。
他学着汉高祖的样子,自封“戴燕王”。
为啥叫“戴燕”?
因为他跑路前的化名叫“戴庆”,而“燕”是他老娘的名字。
这名字本身就是告诉大伙:这地盘是老子的私产。
吴元盛管事的逻辑简单粗暴:听话的吃肉,不听话的抹脖子。
他对土著那是相当狠。
打下来的村子,要么跪下投降,要么全村遭殃。
靠着这种雷霆手段,四年功夫,戴燕王国的地盘就有兰芳的三分之一大了,人口也过了十五万。
他盖王宫,封亲信,甚至拉起了一支南洋少见的骑兵队——六百匹马,两千精锐。
这时候,原本是老乡的兰芳和戴燕,关系就变得有点微妙了。
面子上,吴元盛管兰芳叫大哥,还自封“护国天子”。
可罗芳伯心里清楚,这都是场面话。
两个政权虽然结了盟,背地里谁都在防着谁。
兰芳靠的是规矩,戴燕靠的是狠人。
狠人政治最大的毛病就是:狠人一旦没了,摊子就得散。
吴元盛死得很突然,不是战死沙场,而是被毒蛇咬了一口,没救回来。
他咽气前立了个遗嘱,让所有人都惊掉了下巴:“王位给我老婆陈妙音。”
在十九世纪的南洋,让一个娘们当国王?
陈妙音是潮汕人,十二岁就被卖到矿工营里受苦,后来被吴元盛收了房。
她识文断字,会算账,最关键的是,她懂怎么打仗。
吴元盛这笔账算得很毒:他手下那帮人都是杀人不眨眼的魔头,儿子还小,交给谁都不放心,只有交给这个跟他一块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女人,才能镇得住场子。
陈妙音登基那天,没穿那些花里胡哨的凤冠霞帔,就是一身蓝布衣裳。
看着底下那群跃跃欲试的部族头领,她下的第一道令就是:“全军整顿,挑最能打的跟我去平南边的乱子。”
这就叫“祸水引外”。
一个月后,她亲自带着三千人马平了叛乱,砍了三个叛军头子的脑袋,还把俘虏押给兰芳,算是送了份见面礼。
这一仗,把所有不服气的嘴都给堵上了。
兰芳议会那边全体起立,竖大拇指夸她是“女中豪杰”。
陈妙音掌管戴燕王国整整三十五年。
中间碰上两次大旱灾、一次内乱,都被她硬生生按了下去。
她搞了个《戴燕律法》,里头有一条简直震古烁今:“不管男的女的,有本事的就能当官。”
在这位女王的治下,戴燕王国虽然还是世袭那一套,但硬是维持了长期的太平。
直到1949年,好多加里曼丹的村子里还供着她的画像。
兰芳共和国和戴燕王国,最后都被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
兰芳是让荷兰人给灭了,戴燕是随着殖民时代的结束没落了。
但回头再去琢磨这两段往事,你会发现个吓人的事实:
罗芳伯和吴元盛,这两个大清底层的落榜生和流浪汉,在离家万里的南洋,竟然搭出了比当时大清朝更有活力的政治架子。
罗芳伯没学大清,因为他知道在那个碎成渣的社会里,皇权那一套玩不转,所以他搞了“共和”;陈妙音没守着男尊女卑的老规矩,因为她知道在生死关头,裤裆里那点事不重要,脑子好使才重要。
他们不是啥政治家,他们就是为了活命。
恰恰是这种最原始、最接地气的求生本能,逼出了这些“新花样”。
印尼前总统瓦希德评价过罗芳伯,说他“像华盛顿”。
这话要是搁在十九世纪,那就是给那个自以为是“天朝上国”、却把罗芳伯当傻子的大清朝,一记最响亮的耳光。
在那个刻着“兰芳第一选区旧址”的石碑前头,每年中秋节,僧伽村的老少爷们还是会搞个“民选议事大会”。
大伙穿着汉服,商量着村里的规矩,没人来指手画脚。
他们嘴里念叨着:“这是咱们自家的共和国。”
火哪怕熄了,炭还是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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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素材整理自《坤甸罗氏族谱》、《兰芳旧事考》及相关公开历史资料,如有疏漏欢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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