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包括农用地、耕地、宅基地上房屋及其他土地),但是必须要给予被征收人合理、公平的补偿。对于涉及要将土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包括农民个人用地建设住宅的、单位企业因扩建要用地的,必须要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同时还要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规划工程许可证等手续。对于没有办理这些手续的,无论是谁,无论是哪个单位都不可以擅自占用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然而实践过程中,违法用地、占地的情况却是屡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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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周某某是广东省梅州市某县的村民,其在当地拥有合法的自留地、自留山,可是自2006年、2010年开始,周某某发现有不同的企业在其所在村的土地上开建厂房,用于生产经营,这其中就包括自己合法拥有的自留山、自留地。

但是企业占地开建厂房并非经过了周某某等村民的同意,而是在周某某等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企业强行占用了土地建设了厂房用于生产经营,可最主要的是,在建设期间,企业并没有给予周某某等村民任何的补偿补助。面对自己的自留山、自留地被企业强行侵占。随后其便去找相关部门讨要说法,希望相关部门能出面为自己讨回公道,可让周某某没有想到的是,相关部门不是互相推诿,就是以各种借口搪塞自己。

针对这种情况,周某某决定去投诉、举报,本以为自己所投诉、举报的事项会得到重视,然而让周某某非常疑惑的是,有关部门针对自己的投诉和举报事项,依旧是以各种理由或是借口搪塞,其仍然是没有得到一个满意的结果。针对这种情况,周某某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随后周某某通过网络联系到了凯诺拆迁律师,在与凯诺拆迁律师沟通后,其便直接委托了凯诺拆迁律师来全权处理此案。

凯诺拆迁律师介入该案件后,通过周某某的描述以及其提供的相关文件材料,制定了初步的维权计划,但由于周某某所提供的材料比较少,对整个案件无法更精准的作出对周某某有利的判断,所以,为了能更好地帮助到周某某,凯诺拆迁律师决定指导周某某先向相关部门申请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开违法违规占用土地的三公司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材料。

但是相关部门在收到周某某邮寄的申请书之后一直没有作出答复,直至两个多月后,相关部门才对周某某的申请作出告知书,告知周某某三个公司并没有在该部门申请三证,所以无法提供该信息。

针对这种情况,凯诺拆迁律师便指导周某某向相关部门邮寄了请求查处违法占地建设的申请书,请求相关部门对三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然而相关部门在收到申请书之后,一直没有进行过任何的答复。面对相关部门的不作为,凯诺律师随即调整了维权方案,启动了行政复议。

经过有关部门的审理,最终有关部门确认相关部门未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其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的60日内对周某某的申请查处违法占地建设的事项进行处理。

【律师说法】

土地是农民老百姓赖以生存的基础,也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任何人、任何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在未办理审批手续,未办理建设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占用土地,对于违反法律法规,非法占用土地的,要由有关部门责令违法建设者恢复土地原状,对于情形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对此凯诺拆迁律师提醒大家,一旦遇到违法占地的情形,大家一定要及时地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及时地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一旦遇到相关部门互相推诿,不依法处理的情况,建议大家尽快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启动法律程序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