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消息:

依据《出口管制法》和《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决定将斯巴鲁株式会社等无法核实两用物项最终用户、最终用途的20家日本实体列入关注名单。列单后的措施主要包括两方面,其一是禁止出口经营者向上述实体出口两用物项,其二是禁止境外组织和个人将原产于中国的两用物项转移或提供给上述实体,正在开展相关活动的应当立即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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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概括,列单后,出口经营者向上述实体出口两用物项的话,应当提交对列入关注名单的风险评估报告;并提供不将两用物项用于一切有助于提升日本军事实力用途的书面承诺,凡涉日本军事用户、军事用途,以及上述用途的最终用户用途出口将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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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关注企业的详细名单为:

  1. 斯巴鲁株式会社(SUBARU Corporation)

  2. 富士航空航天技术株式会社(FUJI Aerospace Technology Co., Ltd.)

  3. 引能仕株式会社(ENEOS Corporation)

  4. 运输机工业株式会社(Yusoki Co., Ltd.)

  5. 伊藤忠航空株式会社(ITOCHU Aviation Co., Ltd.)

  6. 俪达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Leda Group Holdings Co., Ltd.)

  7. 东京科学大学(Institute of Science Tokyo)

  8. 三菱材料株式会社(Mitsubishi Materials Corporation)

  9. ASPP株式会社(ASPP Co., Ltd.)

  10. 八洲电机株式会社(Yashima Denki Co., Ltd.)

  11. 住友重机械工业株式会社(Sumitomo Heavy Industries, Ltd.)

  12. TDK株式会社(TDK Corporation)

  13. 三井物产航空航天株式会社(Mitsui Bussan Aerospace Co., Ltd.)

  14. 日野汽车株式会社(Hino Motors, Ltd.)

  15. 东金株式会社(Tokin Corporation)

  16. 日新电机株式会社(Nissin Electric Co., Ltd.)

  17. 三泰克托株式会社(Sun Tectro Co., Ltd.)

  18. 日东电工株式会社(Nitto Denko Corporation)

  19. 日油株式会社(NOF Corporation)

  20. 半井试剂株式会社(Nacalai Tesque, Inc.)

其中的斯巴鲁、富士、三菱、日野等实体均有汽车业务,其余实体也有涉及汽车供应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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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产业是覆盖领域最广,链条最宽,价值链也最长的产业之一,此次被关注的实体中出现相关企业并不奇怪事;并且整车企业的制造能力是非常强大的,诸多知名整车企业都有涉及军工产业。不过此次被关注的实体对应的民用汽车产品,在生产、进口和销售方面并不受到影响;只是有一些网友已经产生了错误的理解和过激的解读,甚至将矛头指向日系汽车里销量最高的丰田、本田和日产汽车,连合资汽车产品也情绪化的进行过度解读,这是错误的。

即便斯巴鲁作为富士重工旗下的汽车制造公司,即便其最大股东是丰田汽车。

此次被列入关注的实体所存在的问题,不应该延伸到民用汽车产品去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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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知汽车制造是全球化程度最高的产业,不论是日本汽车制造商还是国内汽车制造商,以及相应的供应商企业;彼此之间都是需要协同合作的;并且在各自的市场中也需要合理的竞争与融入,国产汽车也正处于打开海外市场的关键阶段。

同时合资生产的日系汽车实际属于国产汽车。

因其本土化率总是可以超过90%的,也就是说核心零部件均由国内企业生产销售;相关企业同样在创造足够大的价值,并且带来了诸多的生产岗位,不应该盲目情绪化的对日系国产汽车产品、品牌、企业和用户进行指责,或者更为过激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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