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大风新闻报道,安徽某高校学生陈女士大学期间深陷“分期乐”网贷泥潭:400元消费分36期偿还,累计借款1.3万元需还款2.6万元,年利率高达32%至36%。逾期超1000天后,催收人员让其亲友尽知欠款一事,导致她抑郁缠身。这笔“迷你贷”,看似金额不大,却足以压垮一个年轻人的生活。
校园贷从未真正消失,只是换了马甲,且须警惕。
2016年“裸条借贷”事件曝光后,监管部门重拳整治校园贷,明确要求“未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不得进入校园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然而,“分期乐”等平台以“消费分期”之名,行“校园贷”之实。推销人员直接进驻校园,用“低利息”的话术诱导学生,将400元拆成36期,月供仅18元,让借贷看起来“毫无压力”。这种“化整为零”的设计,本质上是对监管红线的迂回突破。
更值得警惕的,是利率的“障眼法”。
平台通过“分期”概念稀释痛感:36期还款,每月几十元,让学生误以为“利息不高”;但复利计算下来,借款1.3万元需还2.6万元,实际资金成本翻倍。这种“低月供、高总息”的产品设计,精准利用了大学生金融知识匮乏、风险意识薄弱的弱点,是一种结构性的信息不对称收割。
催收手段的野蛮,则暴露了行业的底层逻辑。
逾期后,催收人员让“亲友尽知”,是典型的社会性羞辱策略。对尚未步入社会的大学生而言,面子、人际关系、情感支持系统是其最脆弱的一环。催收方精准打击这一环,不是为了回款,而是为了制造心理崩溃,迫使借款人从其他渠道筹钱。陈女士抑郁缠身,正是这种暴力催收的心理后果。
平台客服“会有专人答复”的敷衍,与催收时的积极形成鲜明对比。
这一案例的深层问题,在于监管滞后于产品创新。“分期乐”们钻了三个空子:一是“消费分期”与“现金贷”的定性模糊;二是线上放贷规避了“进校园”的物理边界;三是将大额贷款拆分为多笔“小额”,单笔金额低于监管关注阈值。400元分36期的设计,本身就是对“小额”概念的滥用。它不是满足消费需求,而是制造债务依赖。
对陈女士而言,协商减免高息是当务之急。但从制度层面,需要追问的是:为何在校园贷整治多年后,类似的陷阱仍能精准捕获大学生?答案或许在于,我们的金融素养教育,远远跑不过网贷产品的迭代速度。当“分期”成为年轻人习以为常的消费方式,当“先享受后付款”被包装成生活方式,债务的陷阱就藏在“无痛”的幻觉里。
400元分36期,不是金融创新,是债务的慢性绞杀。校园贷换马甲卷土重来,须警惕。这些“迷你”数字背后的真实代价,监管不能视而不见。
作者 王志高
责任编辑 何丹
责任校对 杨飏
主编 严云
终审 编委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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