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据香港证监会网站消息,香港原讼法庭在就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前职员陈政华(男)和其姻亲林祖文(男)及周志光(男)涉嫌进行涉及至少七家香港上市公司股份的内幕交易而针对他们提起的法律程序中,向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颁发全球性临时强制令(香港命令)。

与此同时,香港证监会亦于英格兰及威尔斯展开首宗同类的法律程序,并取得英格兰及威尔斯高等法院商业及财产法庭(High Court of Justice Business and Property Courts of England and Wales)发出的临时强制令(英国命令),以冻结陈及周于英格兰及威尔斯的资产。由于该三名嫌疑犯已离开香港并将其资产转移至香港境外,证监会取得的英国命令将确保仍有资产可用于履行法庭日后批予的任何济助。

香港证监会指称,于2020年6月3日至2025年3月5日期间,陈在任职香港交易所上市科助理副总裁时,曾于多家香港上市公司对外公布其机密及股价敏感资料之前,取得该等公司的相关资料。陈被指称利用有关资料,透过由林所持有的证券帐户买卖香港上市公司的股份,方式包括促致林代其买卖该等股份及/或怂使林买卖该等股份。林亦被指称曾向周披露陈向他提供的内幕消息,而周其后亦曾买卖相关股份。

香港命令及英国命令(该等命令)禁止该三名嫌疑犯处置或减少其于香港及海外地方(包括英格兰及威尔斯)的资产价值,其中陈及林以合共3,709,566港元的价值为限,周则以604,545港元的价值为限。

在2026年2月27日就香港命令及在2026年3月6日就英国命令进行下一次经编排的聆讯之前,该等命令将维持有效。

上述法律行动彰显证监会即使在市场违规者身处香港境外的情况下,仍坚定不移地就他们所犯的失当行为追究责任的决心。证监会将继续运用获赋予的各项法律权力,以保障市场参与者及维护香港证券市场的廉洁稳健。

香港交易所在本案中为证监会提供全面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