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山西襄汾警方发布警情通报称,2026年2月20日,襄汾县公安局汾城派出所抓获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嫌疑人杨某(男,46岁,汾城镇人)。经查,犯罪嫌疑人杨某于2025年12月期间,在上海市以“私家侦探”为幌子,采取跟踪、偷拍、非法安装定位设备等方式,非法窃取公民个人信息,严重侵害群众隐私安全,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已依法移交上海市杨浦区警方进一步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月23日,北京女子小玲(化名)告诉大河报《看见》记者,近日,她作为杨某相关情况知情方配合警方调查,确认山西警方通报中的46岁杨某系殴打她的男友。她向记者说明,杨某此次在山西被抓,自己并非案件当事人,仅配合警方办案,与此前杨某对她的故意伤害案无关。
2月24日,大河报《看见》记者多次联络上述山西私家侦探案涉及的山西襄汾派出所和上海杨浦区定海路派出所,均未获有效回应。而此前为杨某故意伤害案立案的北京公安局海淀分局香山派出所则称,记者需走完官方对接流程,再作答复。
一审尚未审结,女方病情加重:裤子都提不上来
今年37岁的北京独生女小玲于2022年底结识杨某。据此前媒体报道,恋爱两年间,杨某两次动手打她,导致小玲多处受伤,现在只能靠轮椅出行,生活上依赖年近七旬的父母。在此之前,两人已谈婚论嫁,并拍摄了以花轿为主题的婚纱照。2024年9月,杨某再次施暴后小玲报警,警方以杨某“故意伤害案”立案,目前处在伤情鉴定阶段。2025年,小玲以杨某侵权其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为由将其告上法庭,相关民事案件于2026年1月7日一审开庭。小玲此前还对媒体讲述称,杨某对其隐瞒了有孩子,及2021年12月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获罪的情况。
2月24日,小玲告诉大河报《看见》记者,她与杨某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一审开庭时,杨某当庭否认她提出的对女友实施暴力的指控。庭审结束后,杨某未按法院要求提交相关证据,该案质证程序尚未完成。
小玲说,之前不了解杨某私家侦探的工作,后从杨某朋友处得知他有孩子有案底时,高度怀疑杨某曾对自己的家庭背景做过摸底,因为他对自己的喜好了如指掌,很会“投其所好”,还想把儿子的户口上到自己家。
小玲告诉大河报《看见》记者,她目前和父母同住,手术因多方原因拖延,伤势正在加重。春节期间,她的左手疼痛剧烈,连裤子都提不上来,每晚都要吃止痛药。
小玲称,自己的伤残鉴定情况是生命权纠纷案的要点,目前正在等待法院方面安排。
律师:我国明令禁止开设私人侦探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最高判7年,累犯从重处罚
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解读称,公安部1993年发布的《关于禁止开设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的通知》目前仍然有效,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此类机构。
私家侦探常用跟踪、偷拍、非法安装GPS定位的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这些行为直接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严重还会违反《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等,职业不具有合法性。
付费委托私家侦探办事的顾客,风险也很大。首先,委托合同因内容违法而自始无效,如果调查未果想起诉退款,法院不会支持非法诉求。如果顾客主动要求调查特定对象的信息,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教唆犯或共犯,同样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因此,杨某此次再犯,极大概率会被认定为累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有两档刑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付建称,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在职责范围内并案侦查:
(一)一人犯数罪的;
(二)共同犯罪的;
(三)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还实施其他犯罪的;
(四)多个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存在关联,并案处理有利于查明犯罪事实的。
本案杨某在杨浦区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抓获后,原故意伤人案的办案机关可并案侦查,两案如果关联、便于一并侦查、起诉、审判。
来 源:河南日报社视觉全媒体中心·大河报 B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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