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五条措施
为更好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更多惠及民生,在我市范围内实施如下措施:
一
实施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
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总价2%的补贴。对来淮新市民(指未获得本市户籍或获得本市户籍不满10年的本市就业人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总价3%的补贴。
二
实施企业团购人才房补贴
对一次性购买5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用于企业人才房的,每套房屋按购房总价的5%给予补贴。
三
实施赡养老人购房补贴
为方便赡养老人,子女或父母在双方当前居住地附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总价3%的补贴。
四
加大新生儿和多孩家庭
购房支持力度
对新生儿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总价4%的补贴。对多孩家庭(二孩及以上且至少一名子女未满25周岁,下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总价6%的补贴;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上浮50%;申请与政府共有产权购房的,保障面积(人均住房面积24平方米)上浮10%。
五
实行多孩家庭子女入学入托
“长幼随学”
多孩家庭子女不在同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幼儿园、普惠性民办托育机构)入学入托的,可以安排在新购新建商品住房所在施教区的同一学校(含幼儿园、普惠性民办托育机构)或同一片区就近入学入托。
第一、二、三条措施从即日起施行至2026年5月31日;第四、五条措施从即日起施行,如有新的相关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上述购房补贴与已实施的购房奖补按照“就高”原则执行,不重复补贴。政策由市住建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市住建局:83566127
市教育局:83655857
各县区(园区)政策可详询本县区(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淮安市推进现代化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
和住房工作联席会议
2026年2月24日
来源:无线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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