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司法厅官网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湖北一律师因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受到刑事处罚,并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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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被处罚人刘某,女,湖北清某源律师事务所律师。经查,刘某于2025年7月15日被湖北兴山县人民法院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上述事实有兴山县人民法院(2025)鄂0526刑初12号刑事判决书予以证实。湖北省司法厅认为,刘某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的规定,决定对刘某作出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明确规定:“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律师执业证书不仅是专业能力的证明,更是一份沉甸甸的信用背书。一旦触犯刑律,这份信用将瞬间破产。

通常,律师被称为“法律之师”,是向当事人传授法律知识、运用法律武器的人。如果连律师自己都不能尊法、守法,甚至利用专业技能实施犯罪,那么法律的神圣与尊严何在?

精通法律条文,不代表可以规避法律制裁,突破道德底线参与组织卖淫,都是对职业伦理的彻底背叛。司法行政机关的迅速反应和严格处罚,彰显了律师队伍“清理门户”的决心。对于害群之马,行业绝不姑息。

所以,知法犯法,不仅身陷囹圄,更永久失去了律师执业资格。这不仅是个人职业生涯的悲剧,更是对整个律师行业的深刻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