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法院对一起遗赠扶养协议纠纷案作出判决,93岁终身未娶、无儿无女的阮大爷去世后,将价值千万的五套安置房及相关财产赠与悉心照料自己12年的邻居刘某,法院认定双方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合法有效,判决刘某继承全部相关财产权益,彰显了“善有善报”的法律温度与社会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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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阮大爷生前虽有四个哥哥和一个妹妹,但彼此关系疏远,晚年无人照料。2011年,在当地村委会的协调下,口碑良好、与阮大爷相处融洽的村民刘某,自愿同意照顾赡养阮大爷,双方正式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协议明确约定,刘某负责悉心照料阮大爷的日常生活、安度晚年,并承担老人去世后的送终安葬义务,作为回报,阮大爷将其名下村里的11间房屋等全部财产赠与刘某。

2017年,阮大爷所在的村庄实施拆迁,他因此分得380多万元拆迁补偿款及五套安置房,财产价值大幅提升。为明确财产遗赠事宜,2023年3月,在律师的见证下,阮大爷与刘某再次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重申刘某负责老人的生养死葬义务,同时明确阮大爷将包括五套安置房在内的全部财产无偿赠与刘某,确保协议的法律效力。

2023年9月,阮大爷安详去世,刘某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悉心为老人料理后事、妥善安葬,履行了全部扶养义务。刘某认为,自己十余年间不离不弃照料老人,双方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系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自己理应接受老人的遗赠财产。

因阮大爷的部分近亲属未参与协议签订,对遗赠事宜持有异议,为明确自身权益,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确认两份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并判决自己继承阮大爷的全部财产。

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开展走访调查,调取了村委会相关证言、协议原件、律师见证材料及邻里证言,充分核实案件事实。经查,刘某自2011年起,始终悉心照料阮大爷的饮食起居、就医就诊,给予老人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切实履行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的义务,让孤寡老人得以安享晚年;两份遗赠扶养协议均系阮大爷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签订过程合法合规。

最终,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阮大爷与刘某签订的两份遗赠扶养协议合法有效,五套安置房的所有权益及阮大爷的其他相关财产,均由刘某继承。

来源:光明网、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