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头、纸巾、水瓶等垃圾

在日常生活中看来

是最为普通的废弃物

但在行驶的道路上

一旦被驾驶人或乘客随意弃之

分分钟成为“马路杀器”

下面对车窗抛物车辆进行曝光大家引以为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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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号:赣K3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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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号:赣K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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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号:赣K6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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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号:赣K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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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号:赣AFF5***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相关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向道路抛洒物品的,处二十元罚款;乘车人向车外抛洒物品的,处二十元罚款

如果您在路上也遇到

此类影响安全行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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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交警会根据线索进行研判

一经查实依法处理!

除了线上线索举报

新余交警也会通过路面巡查

对“车窗抛物”进行监督查处

请各位驾乘人员共同努力

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

道路交通出行环境

来源:新余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