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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情况
2024年7月,薛某以房产抵押向银行贷款380万元,抵押物评估价值290万元,超额部分贷款逾期未还。一审法院认定全案构成贷款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薛某委托贷款诈骗罪律师赵飞全上诉。
辩护过程
赵飞全律师作为专业贷款诈骗罪律师,提出分段定性辩护观点:
1. 抵押物足额覆盖的部分,银行无损失,不构成犯罪。

2. 超出抵押价值的部分,薛某无非法占有目的,资金用于经营,应认定为骗取贷款罪。

3. 不应将全部贷款金额计入贷款诈骗数额。
判决结果
法院采纳贷款诈骗罪律师赵飞全意见,改判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
案例评析
本案确立抵押贷款超额部分可单独评价的规则。赵飞全律师作为贷款诈骗罪律师,通过精细化事实拆分,实现重罪变轻罪、大额量刑大幅降低。在抵押不足额的贷款案件中,专业贷款诈骗罪律师可有效切割犯罪金额,显著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