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着端饭三年,地契却缝在棉袄里。”一句话,比任何宫斗剧都冷。
周家女儿进门那天,陈家老太太只扫了一眼空落落的轿底,当场把茶杯掼在地上——没嫁妆,就是原罪。于是新妇成了长工,天不亮跪灶,夜三更跪祠堂,膝盖上的茧厚到能刮下锅灰。没人记得她姓周,只喊“喂,那个没陪嫁的”。他们更不知道,她每天缝补的那件旧棉袄,内层整整齐齐码着三十六亩水田的红契,针脚比泪痕还密。
明人笔记里写过一桩真事:万历年间,松江府有位林氏,陪嫁庄子被夫家赌光,她连夜把残存契纸藏进空心发簪,后来趁讼师上门,一条一款全数讨回。衙门档册上,林氏的名字旁批了四个小字——“妇亦刁民”。刁就刁吧,比起被吃干抹净的“贤惠”,史书里的“刁”至少让土地簿上留了她的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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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家女儿走的也是这条路。第三年腊月,夫家急着用钱,要把她卖到盐商做妾,当夜她拆开棉袄,地契、诉状、半枚周家私印一并递到县衙。第二天差役上门,陈家老太太还在骂“贱骨头”,骂声被铁链声截断。三十六亩地回到周氏名下,她没多拿一两陪嫁,只把当年跪过的青砖撬走三块,据说后来铺在周家旧宅的门槛下——谁进门,都得先踩一脚。
故事到这儿就凉了,没后续,没传奇,连她活了多少岁都没人记。唯一留下的,是县衙残卷里一行褪色的批注:“周氏,无夫,有田。”五个字,比烈女传热血,比复仇记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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