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家属都会有疑问,人在看守所关得越久,是不是说明罪越重,判得也越久?其实真相可能和想的不太一样。有些案件里,关得久不等于判得重,反而可能是转机的信号。
为什么有的案子几个月走完程序,有的拖一两年?最常见的是两种情况。第一种是被同案犯拖住了。比如公司涉诈、飞西或者串通投标的团伙作案,一抓就是几十甚至上百人。哪怕家人只是底层小业务员,或者帮忙开车的从犯,早就认罪认罚想早点判,也得等全案流程。就像坐满员的大巴车,得等最后一个人上车才会开。要是高层老板不认罪打无罪辩护,或者检方发现证据链有问题退回补充侦查(最多退两次),法院审理期限也能延长,这种久是配合全案,不是因为家人罪重。
另一种情况更值得重视。如果案子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官有结案指标压力,通常判得快。要是到了法院迟迟不开庭,或者开完庭半年不下判决,说明法官下不去笔——律师的辩护意见切中要害,比如无罪或最轻辩护,法官在控辩之间摇摆,得内部研讨甚至上审委会。这时候进度慢不是坏事,反而可能有转机,得沉住气让子弹飞一会。
其实看守所关押时间和刑期轻重没有必然联系。刑期是按犯罪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和法律规定判的,比如轻微盗窃哪怕关得久,刑期可能还是短;严重暴力犯罪哪怕关得短,刑期也重。而且关押时间能折抵刑期:管制的话,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有期徒刑的话,羁押一日折抵一日。比如判1年有期徒刑,之前押了3个月,实际执行就是9个月。但如果是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算,之前的羁押不折抵,要是考验期内没犯新罪、没漏罪、没违反规定,期满就不再执行原判。
从关押到判刑的时间也不固定,受案件复杂程度影响。侦查阶段一般2个月,复杂能延长;审查起诉1个月,重大复杂可延长半个月;审判阶段普通程序2个月,至迟不超3个月,特殊情况还能延长。简单案子几个月就判,复杂的可能拖几年。
还有家属关心的探视问题。侦查阶段家属不能探视,只有律师能在第一次讯问或强制措施之日起会见。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经检察院许可能会见;审判阶段,家属经法院同意能探视,但要遵守时间地点规定。
看守所关得久不一定判得重,关键看案件本身的情况。与其纠结时间长短,不如多关注案件证据和辩护方向,争取有利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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