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是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保障,但现实中不少用人单位为降低成本,采取不缴、少缴或漏缴社保等手段损害劳动者权益。本文行政投诉到司法救济,介绍社保维权程序。

一、维权前的准备工作

确认社保缴纳情况

劳动者可通过“掌上12333”APP、支付宝市民中心或当地社保官网查询个人社保缴费记录,重点要关注缴费基数是否与本人实际工资相符。如果缴费基数低于实际工资,可能会导致未来养老金减少、医疗报销额度降低等问题。

收集劳动关系证据

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银行流水、转账凭证等)、考勤记录、工作证、工牌、工作成果、与上级或HR的沟通记录等。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关系最直接的证据,但如果没有书面合同,就要特别注意收集能够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计算应缴社保金额

根据本人实际工资收入和当地社保缴费比例,计算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社保金额,再与单位实际缴纳数额进行对比,从而确定差额部分。这一步骤有助于劳动者明确用人单位具体的违法金额,为后续维权提供清晰的目标和依据。

准备个人身份材料

需要准备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工资条等。如果是委托他人办理维权事宜,还需准备授权委托书。这些材料是证明劳动者身份和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在维权过程中必不可少。

了解当地政策

不同地区社保补缴政策可能存在差异,而多数地区对补缴年限没有明确限制。了解当地政策能让劳动者在维权过程中避免因政策差异而导致的不必要麻烦,确保维权行动符合当地实际情况。

证据类型

具体内容

重要性

劳动关系证明

劳动合同、聘用协议

核心证据

工资支付凭证

银行流水、工资条、个税记录

确定缴费基数

考勤记录

打卡记录、排班表

辅助证明劳动关系

工作成果

工作文件、邮件、项目记录

辅助证明劳动关系

沟通记录

与单位关于社保的协商记录

证明单位违法事实

二、行政投诉程序(首选途径)

行政救济是解决社保纠纷的首选途径,具有效率高、成本低的特点,社保维权行政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

自2019年起,社保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劳动者可向当地税务机关(拨打12366)或社保经办机构(拨打12333)投诉。投诉时需提交书面申请,说明未缴/少缴时段、金额及依据,并附上前述证据材料。这一程序为劳动者提供了便捷的投诉渠道,能让相关部门及时介入调查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

社保 /税务部门调查处理

受理部门将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社保申报材料、工资表等资料进行核查。若查实用人单位存在违法事实,将出具《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书》,责令单位限期补缴,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单位承担)。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并行途径)

劳动者也可同时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社保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出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等。这一途径与向社保/税务部门投诉并行,能从不同角度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管和惩处。

注意事项 ·社保补缴一般不受2年时效限制,这为劳动者提供了更宽松的维权时间范围。 ·劳动者只需补缴个人应承担部分,滞纳金全部由单位承担,减轻了劳动者的经济负担。 ·行政投诉期间,劳动者应注意保存投诉回执等凭证,以便后续跟进维权进度。 三、司法救济程序

当行政途径无法解决问题或造成实际损失时,劳动者可考虑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劳动仲裁与诉讼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可向法院起诉):

·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工作年限经济补偿金(N倍月工资)。

·索赔社保待遇损失:因单位未缴/少缴社保导致无法享受待遇的(如医疗费不能报销、养老金减少等),可索赔实际损失。如宁夏一案例中,劳动者因单位未缴社保导致无法享受待遇,通过司法途径维权成功获得了相应赔偿。

·社保机构无法补办手续:单位未办理社保手续且经办机构无法补办的,可要求单位赔偿损失。

仲裁/诉讼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仲裁申请书/起诉状,明确表达劳动者的诉求和事实依据。

·身份证明,证明劳动者的身份信息。

·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等,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社保缴费记录,反映用人单位的社保缴纳情况。

·损失证明(如医疗票据等),证明因用人单位未缴/少缴社保给劳动者造成的实际损失。

四、维权过程中的常见问题与对策

社保维权过程中,劳动者常遇到以下问题,需要采取相应对策:

单位拒不承认劳动关系 ·对策:通过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工作成果、同事证言等证据证明事实劳动关系。这些证据能从不同方面证明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服务,从而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 ·案例:李某通过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后成功维权。李某在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收集了工资支付记录、考勤打卡记录以及同事的证言等证据,最终通过仲裁机构确认了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并获得了相应的社保权益赔偿。 单位声称 “双方自愿不缴社保” ·对策:此类约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无效条款,不影响劳动者维权。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双方自愿不缴社保的约定不能对抗法律规定。 ·依据:2025年司法解释明确此类约定无效。这一司法解释为劳动者维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此类无效约定的侵害。 社保部门以 “超过2年”为由拒绝受理 ·对策:据理力争,引用人社部复函指出社保补缴不受2年限制(特殊地区除外)。劳动者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用合法依据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未设追缴时效。这一条例为劳动者争取社保补缴权利提供了法律依据。 已离职多年才发现单位少缴社保 ·对策:仍可维权,但需提供历史工资证明等证据,难度较大。虽然时间跨度较长会增加维权难度,但只要劳动者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依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建议:尽早核查社保缴纳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这样可以避免因时间过长导致证据缺失等问题,提高维权的成功率。 挂靠单位代缴社保 ·风险:挂靠参保违法,可能被清退且无法享受待遇。挂靠单位代缴社保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还可能使劳动者面临社保权益无法保障的风险。 ·建议:通过正规就业单位参保。这样能确保劳动者的社保权益得到合法有效的保障。 结语:积极理性维权,守护社保权益

社保是劳动者养老、医疗、失业等基本生活的重要保障,用人单位不缴或少缴社保的行为严重侵害劳动者权益。通过本文介绍的维权程序,劳动者可以:

1.优先选择行政投诉,通过社保/税务部门或劳动监察机构解决问题;

2.必要时启动司法程序,通过仲裁或诉讼维护权益;

3.注重证据收集,为维权提供有力支持;

4.关注时效规定,避免因超期丧失权利;

5.了解最新政策,适应2025年社保维权新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