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
山西省建设中医药强省工作专班的通知
晋政办函〔2026〕14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
为全力推进建设中医药强省工作,经省政府同意,成立山西省建设中医药强省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主要任务
统筹协调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对全省中医药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研究促进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有关中西医协同、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等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问题,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组成人员
组 长:汪海洲 省委常委、副省长
副组长:曹荣湘 省政府副秘书长
张 波 省卫生健康委主任
成 员:王 敬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金碧 省教育厅一级巡视员
赵 瑞 省科技厅副厅长
李志松 省工信厅一级巡视员
曾庆勇 省民政厅副厅长
郭林春 省财政厅副厅长
吴海亮 省人社厅一级巡视员
姚继广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肖永红 省商务厅副厅长
金 璋 省文旅厅副厅长
郭新安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杜 荣 省体育局副局长
张永胜 省委金融办副主任、省委金融工委副书记、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副局长
冯 智 省医保局二级巡视员
岳奎庆 省林草局副局长
赵思俊 省药监局总检验师
赵 洪 省供销社一级巡视员
陈振雷 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三
运行机制
(一)专班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健康委,负责专班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卫生健康委主任兼任。专班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现履职人员进行递补,专班办公室应及时动态调整,并按程序向专班组长汇报。
(二)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中医药工作有关问题,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并将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及时提交专班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增加省有关单位作为成员单位。
(三)专班根据需要适时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和协调解决建设中医药强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专班自成立起运行时间为3年,到期后根据工作需要确需继续保留的,应按程序报省政府审批。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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