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打工人维护自身权益,还是HR做用工管理,带薪年休假的折算、工资的合法支付、工时的加班费核算,都是绕不开的核心问题。很多人对这些法规的细节摸不清,比如“换工作后年假怎么算”“未休年假到底补几倍工资”“单位扣工资哪些情况是合法的”。
本文结合《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官方法规,以及企业实操中的常见问题,把核心规则拆成大白话,干货无废话,建议收藏备用。
一、带薪年休假:核心规则全梳理
带薪年假的核心依据是国务院的《条例》+人社部的《实施办法》,核心原则:看累计工龄,而非本单位工龄,这是很多人踩坑的关键点。
1. 谁有资格休年假?连续工作1年以上即可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个体户等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就有权休年假,年假期间工资和正常工作一样。 这里的“连续工作” 不仅包括在同一家单位干满12个月,也包括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人社部的复函里明确了这一点,换工作不影响连续工作的认定。
2. 能休几天?按累计工龄分档,法定假日不算入
年假天数只看累计工作年限(所有工作单位的工龄加起来),和在本单位工作多久无关,分三档:
累计1年≤工龄<10年:5天
累计10年≤工龄<20年:10天
累计20年及以上:15天
注意:国家法定节假日、周末休息日,不算入年假假期,比如休5天年假+周末,实际能休7天。
3. 哪些情况,当年不能休年假?
出现以下5种情况,职工不再享受当年的年假,HR可直接统筹不安排:
① 休寒暑假的天数比年假多;
② 请事假累计超20天,单位还不扣工资的;
③ 工龄1-10年,病假累计超2个月;
④ 工龄10-20年,病假累计超3个月;
⑤ 工龄20年以上,病假累计超4个月。
如果已经休了当年年假,又出现上述情况,下一年度的年假就不能休了。
4. 年假怎么安排?单位有统筹权,职工申请需批准
年假可以集中休,也可以分段休(比如拆成半天/1天用),企业实操中一般会细化到半天,少数会到小时。 核心规则:
单位根据生产情况统筹安排,需考虑职工意愿,但职工申请年假,单位有权审批,未经批准不能自行休;
年假一般不跨年度,特殊生产需求的,经公司、职工同意可跨1个年度安排;(有些公司的年假可以跨年休)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年假,必须经职工本人同意。
5. 未休年假怎么赔?3倍工资但有“门道”
很多人以为未休年假直接赔3倍工资,其实3倍包含了职工正常工作的工资,单位实际只需要补2倍。
核心计算方式:
- 日工资=剔除加班费后的月平均工资÷21.75(月计薪天数);
- 应补工资=日工资×未休天数×2倍; 举例:月固定工资1万,应休5天只休1天,未休4天,应补:10000÷21.75×4×2≈3678.16元。 例外:如果是职工本人书面提出不休年假,单位只发正常工资即可,无需额外补偿。
6. 新进/离职员工,年假怎么折算?(附公式+例子)
这是HR实操的重点,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不补偿年假,两个核心公式记牢:
① 新进员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
当年度年假天数=(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本人全年应休天数 例子:10月1日入职,全年应休5天,剩余92天(10.1-12.31),92÷365×5≈1.26天,实际可休1天。
② 离职/解除劳动合同员工
当年度应休未休年假天数=(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本人全年应休天数-已安排年假天数 例子:工龄5年应休5天,3月28日离职,已过88天,88÷365×5≈1.19天,实际应补1天年假工资。 补充:单位当年安排的年假如果比折算的多,不会扣回;比折算的少,按未休天数补工资。
7. 实操常见问题:避坑重点
(1)怎么证明累计工龄?这些材料是依据
确定累计工作时间,按这个优先级来:
职工档案、社保缴纳记录、劳动合同、职工名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法律文书(仲裁/判决)等。
(2)不定时工作制员工有年假吗?
全国无统一规定,如浙江、江西两省有明确政策:经批准的不定时工作制职工,不适用未休年假3倍工资的规定(年假仍可休,但未休不用赔3倍)。
(3)未休年假工资的诉讼时效?1年普通时效
未休年假工资属于赔偿性给付,不是法定工资,适用1年普通时效。比如2021年未休年假的补偿,2023年1月1日后就过时效了,打工人要及时维权。
二、工资支付+工时管理:这些规则必须守
工资支付的核心依据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时管理则参考《劳动法》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的审批办法,核心是合法支付、合规扣减、按制算加班费。
1. 先明确:哪些收入算工资?哪些不算?
很多人把“福利”当成工资,其实二者有明确界限,以下收入不算工资,单位无需计入加班费/年假工资的计算基数: ① 社保福利费用:丧葬抚恤费、生活困难补助、计生补贴等;
② 劳动保护费用: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③ 各类专项奖项/劳务收入:创造发明奖、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工资的范围:计时/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费、特殊情况下的工资。
2. 工资支付的5大核心原则,单位违反就是违法
工资支付有硬性要求,核心是不能实物替代、不能无故拖欠、不能克扣,五大原则记牢:
① 货币支付:只能用法定货币发工资,不能用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替代;
② 按时支付:至少按月发,遇节假日/休息日提前发,完成临时工作的要即时发;
③ 直接支付:发给劳动者本人,本人不能领的可由亲属/委托人代领,也可银行代发;
④ 全额支付:不得克扣、无故拖欠;
⑤ 紧急支付:特殊情况需按规定紧急支付。
实操要求:单位要书面记录工资支付情况,保存2年以上,发工资时要给职工工资清单。
3. 这些情况,即使不上班,单位也要发工资
打工人在某些特殊时间段不工作,单位仍需按正常标准支付工资,核心包括: ① 法定休假日、婚丧假期间; ② 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选举、出席会议、当法庭证明人、参加劳模大会等); ③ 工伤停工留薪期间(按原工资发)。
4. 加班费怎么算?不同工时制,算法完全不同
加班费是争议重灾区,核心区分标准工时、综合计算工时、不定时工时,三者的加班费规则差异很大:
① 标准工时制(最常见)
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超时间就是加班,加班费按以下标准:
工作日加班:1.5倍工资;
休息日加班(不能补休):2倍工资;
法定节假日加班:3倍工资(不能用补休替代)。
② 综合计算工时制(需劳动部门审批) 以周/月/季/年为周期计算工作时间,平均工作时间和法定标准一致,超法定标准的部分,按1.5倍算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仍按3倍算。
③ 不定时工时制(需劳动部门审批) 无固定工作时间,原则上无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是否算加班费,按地方政策执行(多数地区无)。
5. 单位能扣工资吗?只有这些情况,合法扣减
很多打工人担心单位随意扣工资,其实法律明确了合法扣减的情形,除此之外的扣减,都属于“克扣工资”,打工人可维权:
合法代扣的情况
① 代扣个人所得税;
② 代扣职工个人承担的社保/公积金费用;
③ 法院判决/裁定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④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法减发的情况
① 事假期间相应减发;
② 企业工资与经济效益挂钩,效益下浮时的合理减发(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③ 劳动合同/厂规厂纪中明确规定的合法减发。
注意: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单位经济损失的,单位可从工资中扣赔偿,但每月扣除不超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剩余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6. 试用期工资:不是单位想怎么定就怎么定
试用期工资有双重底线,单位不能随意压低,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① 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② 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7.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工资+年假要这样结
不管是员工主动离职,还是单位辞退,工资和未休年假的结算有硬性要求:
① 工资:必须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不能拖欠;
② 未休年假:按前文的离职员工折算公式,计算应休未休天数,按3倍工资(实际补2倍)支付补偿,不足1天的部分不补。
三、实操避坑总结:打工人+HR各记重点
打工人版:维权要抓关键点
- 年假天数看累计工龄,不是本单位工龄,换工作后可凭社保/档案证明工龄;
- 未休年假的补偿,单位只补2倍工资(3倍包含正常工资),日工资要剔除加班费;
- 单位无故拖欠/克扣工资、不付加班费,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未休年假工资的时效是1年,要及时主张权利,过期不受法律保护;
- 试用期工资低于最低工资/同岗位80%,直接维权。
HR版:用工管理要合规
- 核算年假时,要让职工提供累计工龄证明,避免少算/多算;
- 年假安排有统筹权,职工申请需审批,跨年度安排必须经职工同意;
- 未休年假工资的计算基数,要剔除加班费,按12个月平均工资算;
- 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制,必须先经劳动部门审批,否则按标准工时算加班费;
- 扣工资要保留合法依据,事假减发、经济损失赔偿要按规定执行,避免被认定为“克扣”;
- 解除劳动合同的,工资和年假补偿要一次性结清,书面记录留存。
最后带薪年假和工资工时的法规,核心是平衡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企业的生产经营需求,打工人要清楚自己的合法权益,HR要按法规做好用工管理,避免劳动争议。如果遇到权益被侵害的情况,保留好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记录、加班证据等,通过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维权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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