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一线
2月25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安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安中心支公司因未经监管部门批准变更营业场所,被罚款2万元。同时,万诚勇、张逸凡因未经监管部门批准变更营业场所,被分别给予警告并罚款共计2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吉安中心支公司
未经监管部门批准变更营业场所
对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吉安中心支公司罚款2万元;对杨琍、李冬分别给予警告并罚款共计2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安监管分局
2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安中心支公司
未经监管部门批准变更营业场所
对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安中心支公司罚款2万元;对万诚勇、张逸凡分别给予警告并罚款共计2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安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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