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最高法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侵财犯罪相关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刑四庭副庭长司明灯说,近年来,随着电信网络诈骗等上游犯罪高发多发,与之关联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数量明显上升并长期居于高位。人民法院不断加强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的打击力度,有效震慑和遏制了电信网络诈骗等上游犯罪。

他说,针对司法实践中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5年8月25日发布了《关于办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和配套典型案例,通过严密刑事法网、完善定罪量刑标准等一系列举措,坚决落实严惩洗钱犯罪的一贯政策,同时强调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主客观相一致原则,为精准打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提供了更加科学、合理的裁判依据。

“解释发布后,我们通过培训授课、编选入库案例、法答网答疑、发表文章等方式,指导下级法院准确适用法律,精准打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切实提高审判质效,取得初步成效。”

他说,针对实践中掩饰、隐瞒犯罪手法的不断翻新,《解释》明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方法”,包括任何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行为手段,为司法机关透过资金流转表象,准确识别各类迷惑性强的洗钱犯罪手段提供了更加充分的依据。

对加重处罚标准采用“数额加情节”的双重限定模式,既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又有利于最大程度地追赃挽损、弥补上游犯罪被害人财产损失。《解释》实施后,大量案件由于适用新的双重限定标准,在最大程度追赃挽损的同时,更好实现了上下游犯罪的量刑均衡,社会反响良好。

《解释》精神的落实落地,推动了2025年全年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刑事案件的大幅“双降”——收案分别同比下降19.4%、62.9%。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