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贾长明 (1909.6—1993), 山西省汾西县对竹镇北掌村人。

青少年时期因对社会不满,在本村发起成立 “青年自治学会”,组织青少年自学,探索救国真理。1936年2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 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1937年7月7日抗日战争爆发后,于同年9月,受中共中央组织部派遣,率领十多名山西同志,由延安东渡黄河返回山西,开展抗日救国运动和党的建设工作。组建了汾西、灵石和隰县中心县委,任中心县委书记;并先后任汾西县委书记;晋西地委委员,洪赵地委委员。创建了“汾西县抗日救国农民协会”,“青年救国会”,“妇女救国会” ,“工人救国会”等全县性的群众抗日组织。1938年10月调任晋西南区党委农委会主任。1939年3月进北方局党校学习。1939年11月任洪赵地委武装部长。1940年6月任绥蒙区绥中地委书记兼骑兵二大队政委,前往绥蒙区大青山抗日根据地。1943年1月任晋绥党校十三班班主任兼支部书记。1944年11月任绥蒙区党委秘书长、晋绥边区吕梁区党委第九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委。

解放战争时期,曾任晋绥分局第九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委。

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随军解放西北进入兰州。1949年7月至1955年2月,由西北局任命担任甘肃省委组织部第一副部长。1951年至1955年进中央马列学院学习。毕业后,先后出任甘肃省委监察委员会副书记、中共天水地委第二书记。1963年11月至1966年5月调任甘肃省委组织部副部长。1964年9月兼省人事局局长 、党组书记“文化大革命”中遭受不公正待遇,被迫离职。粉碎“四人帮”后恢复工作,担任了三年的天水地委副书记,接着是响应中央号召,主动要求退居二线,又相继当了两年的天水地委委员。1981年9月至1982年12月任省委组织部顾问。

1982年离休,享受副省级待遇。

1993年贾长明逝世,享年84岁。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本文作者无意针对,影射任何现实国家,政体,组织,种族,个人。相关数据,理论考证于网络资料,以上内容并不代表本文作者赞同文章中的律法,规则,观点,行为以及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本文作者就以上或相关所产生的任何问题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直接与间接的法律责任。

文章内容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图片,侵权,谣言或其它问题请联系删除。最后,大家对于这个事件有什么不同的想法,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