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先把话撂透:咱们国家司法系统里,压根没有什么所谓的“女权主流”,占大头的,是一种特别虚伪的大男子主义!这种大男子主义最恶心的地方在于——对别人的事慷他人之慨,对自己的利益寸土不让,说白了就是靠“装大方”博个“好男人”的名声。不信你去网上翻,这种双标现场一抓一大把。今天就跟大家唠唠,我从一位法院老前辈那儿听来的真事儿,比电视剧还颠覆三观,看完你绝对会刷新对“公平”的认知。

咱们普通人在网上总有一种错觉:女法官肯定帮女人,男法官肯定偏男人。但现实狠狠打了脸——在离婚案子里,对女人最“够意思”、最“慷慨”的,反而是那些早年退伍转业、进法院当法官的“军转法官”。为啥是他们?说直白点,受限于学历,那些复杂的刑事案、商事案,法院根本不敢让他们判,最后剩下的、最“接地气”的家事离婚案,就全砸给他们了。

跟我讲这些事的老太太,早年也是正儿八经的大学生,一毕业就进了法院,用她的话说,那几年她就天天得给这帮军转法官“擦屁股”。为啥?因为这帮法官判离婚案,就爱走极端——动不动就判男方“净身出户”,仿佛这样就是帮女人出头,却压根不管现实里的规矩。那时候还是福利分房的年代,城里的房子,都是夫妻结婚后,向一方单位申请的福利,相当于单位给职工的“专属福利”。你想啊,要是房子是男方单位分的,离婚时硬判给跟男方单位八竿子打不着的女方,这根本不合规矩,后续全是麻烦事。

有意思的是,就算这种判决漏洞百出,这帮法官在法院圈里的口碑,反而好得不行!说白了,体制内的口碑,大多是女同事、女当事人传出来的,那些嘴上喊着“帮女人争权益”、动不动判男方净身出户的男人,自然能收获一堆好评,成了大家口中的“好法官”。这就是最讽刺的地方:慷他人之慨,成自己之名。

真正让老太太彻底看清这帮人真面目、颠覆原有认知的,是其中一位军转法官自己的离婚操作——简直把“双标”玩到了极致!这位法官自己离婚的时候,刚好赶上单位分房转制,眼看房子要变成个人财产,他立马动了歪心思:让自己侄子写了张借条,假装是侄子出钱买的房,然后把房产直接登记在侄子名下。就这么一招,他老婆别说分房了,连一分钱补偿都没拿到!

我听老太太讲完这事,当场就笑了——无独有偶,前一天我刚去参加了个博主聚会,其中一位大佬就说过一个扎心的现象:网上那些专门讨好女性、靠“帮女人说话”吸粉的男博主,私生活里对自己的女朋友、老婆,抠得不行!聊别人的钱、别人的利益,他们比谁都大方,唾沫星子横飞地喊着“要给女人撑腰”;可轮到花自己的钱、分自己的利益,那算盘打得比谁都精,一分一毫都不肯让步。你看,不管是司法圈还是互联网,这种“嘴上大方,兜里抠门”的双标男,从来都不缺。

老太太还跟我吐槽,她跟现在的年轻法官,简直是“鸡同鸭讲”,代沟大到能塞进一条河。按说啊,现在的年轻法官,大多是高学历的女孩子,按理说应该更能共情女性,可实际聊起来才发现,她们的认知跟老一辈差得不是一星半点。当时法院系统里,有个案子吵得沸沸扬扬,我给大家简化说说:女方发现男方出轨后,没立马离婚,反而装着要好好过日子,让男方签了认错书,还逼着男方给婚前买的房子加了自己的名字。结果名字一加完,女方立马翻脸提离婚,最后法官居然把男方婚前买的房子,判给女方当补偿了!

这里必须跟大家说清楚:这种案子,没有标准答案,全看法官的自由裁量——法官想把房子判给女方,就有理由;不想判,也有依据。也正因为这样,这个案子才吵翻了天,有人觉得女方心机重、钻空子,有人觉得男方出轨该罚,各有各的理,至今都没个统一的说法。

后来我琢磨了半天,终于想通了老一辈和年轻法官的认知差异,根源其实特别简单——时代不一样,底气就不一样。老一辈女法官结婚的时候,哪有什么“男方父母买房”的说法?房子都是国家分的,我认识的几位前辈,她们的房子,要么是自己单位分的,后来转制变成了自己的财产;要么就是夫妻两个人一起攒钱买的,每一分钱都来得不容易。让这群靠自己双手挣生活、挣底气的女人,去判断“女方离婚该不该拿走男方父母买的房”,答案肯定是:不该!在她们眼里,房子是底气,不是依附男人的筹码,想要房子,就得自己挣!

可年轻一代法官,就完全不一样了。虽说她们都是高学历,能考上法院已经很优秀了,但法院的现状就是:钱少、事多、压力大,大多数人对自己的收入和利益分配,都憋着一肚子不满。她们的生存压力,跟老一辈法官完全不是一个量级,心态自然也不一样。所以碰到“房子该怎么分”这种事,她们的判断标准,自然就跟老一辈有了天壤之别——不是她们偏心,是时代给她们的底气,本就不同。

说到底,不管是司法圈的“慷慨假象”,还是两代法官的认知鸿沟,本质上都是人性和时代的碰撞。那些嘴上喊着帮别人,实则顾自己的双标,那些因时代不同而产生的认知差异,从来都不是非黑即白。但有一句话说得好:慷他人之慨的大方,从来都不是真善良;靠自己挣来的底气,才最硬气。这大概就是这段见闻,最值得我们深思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