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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5日晚间,ST新华锦发布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42026002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ST新华锦此次遭证监会立案或与此前曝光的资金占用问题相关,在公告遭证监会立案的同时,ST新华锦还发布了《关于无法在责令改正期限内完成资金占用整改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因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在责令改正规定期限(2026年 2 月 25 日前)届满前未完成整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 4 月修订)第 9.4.1 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自 2026 年2 月26 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2 个月。

ST新华锦此前在 2025 年 8 月 2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张建华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11 号),截至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日,新华锦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 4.06 亿元,所有占用资金应在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但是截止目前被占用的资金并未得到归还。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ST新华锦遭证监会立案,投资者可参与索赔。暂定:于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8月26日之间买入新华锦,且在2025年8月27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新华锦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新华锦维权入口)

(本文由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张云律师,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硕士,对证券金融类法律有着深入研究,从事证券诉讼多年,积累大量为投资者胜诉获赔案例)(张云律师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