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当您轻信朋友圈“微商”的美丽承诺,或踏入隐匿于居民楼中的“美丽工作室”,准备接受一针号称能抚平皱纹、精致脸庞的“进口肉毒素”时,是否想过,这剂来源不明、储存失当的“美丽毒药”可能正在悄然将您的健康毁损,甚至危及生命?近日,本院审结的一起妨害药品管理罪案件,就揭开了这条隐匿于“美丽”背后的“不能说的秘密”。
案件详情
2023年7月至2024年8月期间,被告人杨某为非法获利,在明知供货商提供的药品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文件,仍然通过微信购入品牌为“OneToxA”牌A型肉毒杆菌毒素,并以每支200-1000元不等的价格,在不具备医疗美容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向魏某、张某某等人销售或注射A型肉毒杆菌毒素,销售金额达到5730元。2024年8月9日,包头市公安局与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执法时,在包头市昆都仑区苏宁公寓某房间检查时发现房间内的冰箱存放6盒疑似国外生产的A型肉毒杆菌毒素,后经上海复达检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抽样检验,检出A型肉毒毒素成分。
法院审理
昆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违反药品管理法规,销售明知是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的医疗用毒性药品,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其行为已构成妨害药品管理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结合本案被告人杨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主动退缴违法所得及预交罚金等情节,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情节、危害后果以及悔罪表现,本院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被告人表示服从一审判决,不上诉。
法官说法
妨害药品管理罪是指违反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或者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等行为。
本案中被告人杨某在明知只有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美容执业医师资格证的正规医生才能从事医疗美容服务,医美药品必须带有批文方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长期从事医疗美容服务,近一年在销售A型肉毒杆菌毒素,且销售期间并未向供货商核实索要药品的批准证明文件,对上游供货商身份情况不了解、对产品来源不清楚,其从上游供货商进货时发现产品异常要求换货的情况,其已知晓异常,但心存侥幸,认为只要自己或他人使用产品没有不良反应便可继续销售和使用,其行为应当认定为妨害药品管理罪。
本案的审结,不仅惩治了违法犯罪,更是一面清晰的镜子,映照出模式规则与盲目求美背后的双重风险。它警示我们:美丽,不应该是一场危险的豪赌;安全,才应该是追求美丽的根本前提。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不仅要依靠法律的利剑高悬,更需要每一位消费者擦亮双眼、提高警惕。在日常生活中不购买、不使用来源不明的医疗美容产品;不轻信、不传播非专业人员的美丽承诺。选择具备合法资质的医疗机构与美容医师,既是对自己的健康负责,更是对非法市场的有力抵制。愿此案能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审美观与消费观,自觉抵制非法产品与服务,尊重医学专业,遵守国家法律,让“美丽经济”在阳光与法治的轨道上健康前行。
法条链接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规定: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三)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四)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之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