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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华锦(600735)2月25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华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同日,ST新华锦还发布了《关于无法在责令改正期限内完成资金占用整改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显示,因未能在责令改正规定期限(2026年2月25日前)完成资金占用整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自2026年2月26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月。

ST新华锦于2025年8月25日收到青岛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截至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日,新华锦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4.06亿元,所有占用资金应在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然而,直到责令改正规定期限到期,占款方占用资金零归还,资金占用具体解决方案尚未确定。

根据已有公开信息,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表示,于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8月26日期间买入ST新华锦股票,且在2025年8月2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赵敬国律师认为:“此次立案调查对象包括公司和实控人,同日公告又显示公司未在责令改正期限内完成资金占用整改,多种迹象表明,此次立案或与前期资金占用违规有关。不排除证券监管部门后续发现新华锦公司存在新的违法违规事实,届时索赔时间段可能相应调整。”

目前来看,该笔占用资金收回难度极大。ST新华锦控股股东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新华锦集团已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ST新华锦将按法律规定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新华锦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的公司非经营性资金为普通债权,存在清偿率较低、无法获得全额清偿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