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合同诈骗案件,被告人白某把自己伪装成“专业中介”,虚构能力、伪造文件,骗取巨额钱款。最终,白某因合同诈骗罪获刑,并被判处罚金,退赔违法所得。
被告人白某通过广泛转发房源信息,在房产交易市场中积极“刷存在感”,以此吸引潜在客户的注意。凭借着巧舌如簧的话术和对房产交易流程的熟悉,他成功取得了多名被害人的信任。
“我认识某集团的内部人员,有他在,房产办理那可是一路绿灯!”同时,为了让自己的形象更具可信度,他还专门伪造了某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授权书,这一系列精心设计的伪装,让被害人误以为白某是一位神通广大、值得信赖的专业中介,从而放松了警惕。
这时,白某就开始了他的“捞金”大计。他以收取“意向金”为名,先后从多名被害人处骗取钱款,仅两个月时间,白某就从7名被害人手中骗取钱款共计187万元,而这些钱不是被他用于赌博就是挥霍消费。
当被害人发现房产办理毫无进展,多次联系白某询问进度时,白某就开启了他的“表演时间”。
“户型出来了,先选房号。”
“房屋已经公示了,马上就可以拿钥匙了。”
“今天真不巧,公章让同事带出去了,购房协议得等两天。”
“内部职工的身份办好了,过几天就能办理手续。”
他用一个个看似合理的借口拖延时间,语气中带着恰到好处的无奈与安抚,让被害人一次次陷入希望的幻觉,却又在对方急切的催促下换上新的说辞。
直到白某因为赌博被公安机关抓获,被害人这才发现事情不对,原来这只是一场彻彻底底的骗局。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白某在签订、履行合同中,收取他人购房意向金后,将款项擅自使用,后虚构事实、虚假承诺,不予退还被害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判处被告人白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于震 通讯员 林升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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