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能股份: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
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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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赣能股份提问:“请问贵公司,在未来三年,在回报股东方面是如何规划的,比如每年分红占净利润总额的比例是多少?谢谢。”
针对上述提问,赣能股份回应称:“您好,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将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实际经营情况实施分红。感谢您的关注!”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为AI基于第三方数据生成,仅供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
本文源自:市场资讯
作者:公告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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