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的李先生(化名)怎么也想不到,一场相隔16年的“无妄之祸”,会以如此荒诞的方式砸在自己头上。2025年11月,他查询个人征信时,发现自己名下竟背着一笔10万元贷款,本金加利息已涨到17万元。更让他难以置信的是,从贷款、放款到取款,再到被起诉,他全程像个“局外人”。

据霸州李先生说:2025年11月,我通过网络查询,发现我名下在多年前有一笔10万元的贷款一直没有偿还,这笔贷款是2009年由东杨庄某社发放的。

我马上与东杨庄某社进行了核实,这笔贷款是我朋友拿着我的身份证在某社办的,同时还用我的身份证开立了一张银行卡,这笔10万元贷款批下来以后,通过新开立的银行卡被多人多次取走,其间,从未归偿还。

整个办理过程让我匪夷所思,银行方面没有履行过面签、面谈义务,我本人未到场,未在贷款合同、开立新卡的文件上签字按手印,就这么神奇地用我的身份信息开立了银行卡,办理了贷款。

贷款从2009年批下来被取走后,从未偿还过本金和利息。2013年,东杨庄乡某社起诉“我”还款。2013年5月15日,霸州人民法院“缺席”判决我偿还贷款10万元及利息。

从办理贷款、某社的贷款催收,再到被起诉、开庭、法院判决的生效,我作为当事人竟然全程不知道,没有收到银行的催款通知,没有收到过法院的起诉书、开庭通知和判决书。这些都是在16年后的2025年11月份才得知,此时的本金及利息已经涨到了17万元。

2025年11月底,通过霸州法院,我拿到了13年前判决书和当时某社提供的各种证据单据。通过这些单据,发现东杨庄某社提供的贷款合同签字、开立银行卡签字、取款签字、催收通知书签字,都不是我本人的签字。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其中,有一张取款单显示,2009年11月17日,有个叫韩某的人,支取了我卡上的37000元,我根本不认识此人。更离奇的是,这17年间,“我”从未还过贷款,按道理说征信应该出现严重逾期,但是,通过征信系统查询,发现我征信良好,没有逾期行为。

我找到我朋友要求他还款,他说不是自己一个人使用的这笔钱,后来他说偿还贷款,但一直没有还。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整个过程中透着诡异,为什么我“逾期”17年,不上征信系统,而且欠款17年,银行拿到了胜诉判决书,为什么不找我强制执行?感觉其中有一只无形的手在“捂”着这件事。

我觉得这严重侵害本人合法权益,我本人未到场、未签字、没有下户地照片,是不是某社信贷人员严重违反监管规定及银行内部操作流程,才导致违规发放了这笔贷款。

这种情况下贷款是如何发放的,是否有社会人员勾结串通银行内部人员违规操作,是否有骗取银行贷款的行为,这里面是否有什么见不得光的东西?我觉得某社应该给我一个解释。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据东杨庄某社负责人说:年后调动工作,我不在东杨庄某社那边的工作了,具体情况不方便说。

目前,李先生将此情况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廊坊监管分局进行了投诉,事情已经进入调查程序。

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