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著名法学家和法学教育家、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高铭暄,于2026年2月26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8岁。
高铭暄出生于1928年5月,1951年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1953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研究生班毕业。
1953年8月起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任教,先后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主任、法学院院务委员会主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三、四届学科评议组成员、法学组召集人,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国际刑法学协会副主席暨中国分会主席等职务。
高铭暄教授是新中国刑法学的主要奠基者和开拓者。
他是唯一全程参与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典制定的学者,见证了1979年刑法诞生的历史性时刻,此后还持续参与了1997年刑法的全面修订及多个刑法修正案的讨论,倡导“罪刑法定”等原则,推动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治理念入法。
2019年9月,高铭暄被授予“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他也是这一荣誉的首批获得者。
据悉,“人民教育家”是为了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建立完善教师国家荣誉称号和表彰奖励体系而设立的国家荣誉称号。2019年以来,共有2批次5人获得该荣誉称号。
新华社曾这样评价高铭暄:他是当代著名法学家和法学教育家,新中国刑法学的主要奠基者和开拓者。作为唯一全程参与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制定的学者、新中国第一位刑法学博导、改革开放后第一部法学学术专著的撰写者和第一部统编刑法学教科书的主编者,为我国刑法学的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作出重大贡献。
值得一提的是,死刑一直是高铭暄长期关注的问题。
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死刑罪名最终确定为68个,占罪名总数的16.5%。
高铭暄在许多刊物上发表解读文章,多次指出“死刑罪种过多”等问题,尤其不赞成对单纯经济犯罪判处死刑。
“从各国刑法来看,经济犯罪基本没有设置死刑的。开放的中国,需要更加开放的法制。”高铭暄呼吁有关方面尽早对此进行改革,以树立生命的最高价值观。
2011年2月,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13种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原则上免除了已满75周岁老年人的死刑。
“这是我国自颁布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来首次作出的大幅度减少死刑的规定。”高铭暄回忆,他参与了修正案的修订工作,当修正案通过审议时不仅感到欣慰,也感受到作为一个学者,关注社会现实、推动社会进步的责任。
来源:网络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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