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人民日报发了一篇评论文章,文中表示,法治是破解内卷式竞争的重要手段。某车企的40多名高管和技术人员集体跳槽到另一家车企,这家车企在没有技术积累或合法技术来源的情况下,利用吉某车企的底盘零部件图纸技术,短期内推出某系列型号电动汽车,令吉某车企遭受巨大损失。

而这家被挖走技术团队的车企,我们都知道,那就是吉利,而败诉的车企是谁呢?实际上是威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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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可能好奇,这跳槽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你吉利想要留住车企,不得给更高的待遇吗?更尊重人才吗?怎么还跑去起诉呢?事实上,这起案件,可不只是跳槽的事情,最关键的是窃取商业机密和技术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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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吉利控股、吉利汽车研究院以侵害商业秘密为由,起诉造车新势力威马汽车的四家公司,包括威马汽车科技集团、威马智慧出行科技、威马汽车制造温州公司、威马新能源汽车销售公司,索赔金额高达21亿元,起诉的案由可不是跳槽。在经过6年的审理和拉锯战之后,终于宣判,据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发布的《(2023)最高法知民终1590号新能源汽车底盘技术秘密侵权案民事判决书》显示,原告吉利方胜诉,威马方败诉需赔偿吉利方6.4亿余元,创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判赔数额历史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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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利为什么这么气愤,一纸诉状就把威马给告了?根据判决书显示,2016年,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成都高原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近40名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先后离职赴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工作,其中30人于2016年离职后即入职。正常的跳槽行为没啥,就算是威马汽车挖走的,也属于正常的商战,但是问题就在于,威马未经授权用了吉利的技术。

2018年,吉利控股集团发现威马集团、威马智慧出行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上述部分离职人员作为发明人或共同发明人,利用在原单位接触、掌握的有关新能源汽车底盘应用技术以及其中的12套底盘零部件图纸及数模承载的技术信息(以下统称涉案技术秘密)申请了12件实用新型专利,更过分的是,威马自己没啥技术积累,也没有合法的技术来源,就靠着这些偷来的技术,短期内就推出了EX系列的电动汽车,这明显就是侵害吉利的技术秘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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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终审判决书还披露了吉利方提出“21亿元赔偿标的”的依据。判决书显示:吉利方起诉时提出,威马方已获融资526亿元,按照研发成本占比4%计算,威马方因侵害涉案技术秘密节省了研发费用,获利约为21亿元。

在二审中,最高法基于威马方的侵害事实,对案件惩罚性赔偿基数及最终赔偿数额进行了计算,并最终认定威马方应赔偿吉利方经济损失637596249.6元。此外,最高法认定吉利方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5000000元。两项合计,威马方最终被判赔约6.43亿元。

总的来说,这事儿根本不是啥正常跳槽商战,就是威马走了捷径,偷了吉利的核心技术,最后栽在了法治手里。6.43亿的赔偿,不光是给吉利讨回了公道,更给整个新能源行业提了个醒——内卷可以,但得守规矩,靠偷技术、侵犯知识产权走捷径,迟早得付出代价,这也正好印证了人民日报说的,法治才是破解内卷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