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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需1元钱,就能把一辆价值11余万元的汽车开回家?这样看似“天降馅饼”的好事,却引发了一场纠纷。
2月26日, 记者获悉,在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成都互联网法庭)公开审理的一起信息网络买卖纠纷案中,原告小文参加了某电商平台的“一元购车”活动,但在成功参与后,却被商家告知那只是“测试链接”,并不属于真实的售车活动。
法院查明,案涉商品页面显示了颜色、型号等信息,但存在厂商与品牌不符、配置描述错误且交易价格明显低于正常市场价格等明显瑕疵。对于为何下单后显示“仓库处理”,被告解释为后台人员误操作,同时确认,被告在原告下单后,确已通过电话方式进行致歉并说明情况。
最终,法院驳回了原告全部诉讼请求。该案主审法官周捷指出,商品链接存在信息瑕疵,标价异常,且商家已提前说明链接未完善,该标价并非真实销售意思,故合同不成立。
来源 | 封面新闻、长沙政法频道
主编 | 彭丹
编辑 | 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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