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找代驾”早已成为共识,但如果代驾途中车辆突然故障,维修费该谁买单?近日深圳南山法院审结的一起案件,给出了颠覆很多人认知的答案——车主索赔被全额驳回!这背后的法律逻辑,每个车主都该仔细看清。
事情要从一次普通的代驾服务说起。车主杨某饮酒后通过A平台下单代驾,司机邓某接单后正常行驶。途中邓某突然发现车辆异常,仪表盘故障灯亮起,第一时间向杨某报告。杨某却不以为然:“先开回家再说”。即便邓某提出反对,杨某仍授意靠边停车重启。重启后故障灯暂时熄灭,可没开多久,车辆又出现动力减弱、车身抖动、空调失灵等问题,最终只能靠边报警,拖车送修。4S店检修后给出水管爆裂、气缸断火、发动机过热等故障结论。
杨某认为,代驾司机明知车辆故障却未及时停车,继续行驶导致损坏加重,代驾平台A公司和司机所属的B人力资源公司理应赔偿。但两公司均拒绝担责:A公司称代驾业务由B公司独立经营,自己并非适格被告;B公司则拿出全程录音佐证,司机已及时提示故障并反对继续行驶,是杨某执意指令导致后续结果,且车辆已行驶10万余公里,故障源于自身问题,与驾驶操作无关。
法院审理后最终判决:驳回杨某全部诉讼请求。这一结果让不少车主疑惑:代驾期间车出问题,难道代驾就不用负责?
其实关键在于责任划分的法律依据,这几个核心法条必须搞懂:
《民法典》第1191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但前提是“工作人员存在过错”——本案中无证据证明代驾司机操作不当,因此B公司无需担责。
《民法典》第929条:代驾服务本质属于委托合同,受托人(代驾司机)应按照委托人(车主)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同时负有“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本案中司机已履行提示、反对义务,听从车主明确指令行驶,符合合同约定,不构成违约。
过错责任原则:侵权赔偿需满足“过错、损害结果、因果关系”三个要件。本案车辆故障源于自身潜在问题,与代驾行为无直接因果关系,且司机无过错,因此不构成侵权赔偿。
法官特别强调:使用代驾不等于转移全部风险!并非只要车辆在代驾期间出问题,代驾就必须赔偿。实践中责任划分主要看这三点:
若故障是车辆自身老化、潜在问题导致,责任由车主自行承担;若代驾司机存在操作失误、违章驾驶等过错导致损坏,由代驾公司或司机承担相应责任;代驾司机是否尽到提示注意义务、车主是否发出明确指令,会直接影响责任认定——本案中司机已充分履行提示义务,车主清醒状态下的指令具有约束力,代驾听从指令不构成过错。
这起案件也给车主和代驾行业提了醒:车主享受代驾便利时,不能忽视自身对车辆状况的注意义务,发现故障应理性判断,而非强行指令继续行驶;代驾司机则需做好上车前车况检查,全程留存录音、行车记录等证据,发现异常第一时间提示并留存沟通记录,谨慎执行车主合理指令,对明显危险指令可拒绝并留存依据。
代驾的核心是“安全驾驶送达”,而非“车辆故障兜底”。明确双方责任边界,既保护车主合法权益,也保障代驾行业的正常发展,毕竟权责对等才是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