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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住有宜居”美好生活需求,激发市场活力。宁波慈溪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收购主体”)推出宁波市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慈溪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活动概况

本期慈溪市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由收购主体按“政策支持、自愿交易”原则开展,计划完成“以旧换新”房屋200套,其中市场化新建商品住房和慈溪市城投集团名下未出售的新房(简称“城投新房”)各100套,先到先得(以新房网签数量为准)。

旧房权属人(简称“换房人”)通过意向申请、资格审核后,应先行认购指定范围内的两类全新房源(统称“新房”)之一:①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新建商品住房;②城投集团持有的未入住房源。经过实地踏勘、洽谈后,收购主体按照认购顺序对换房人拥有的符合条件的旧房进行收购,并向换房人发放“以旧换新抵价券”(简称“抵价券”)和“以旧换新购房券”(简称“换购券”)。

抵价券价值为旧房收购成交价格(含车位、车库、储藏室等附房);换购券价值为对应抵价券价值的5%,最高不超过10万元;多层多业主二手住房整幢回购的,换购券价值为抵价券价值的15%,最高不超过15万元。换房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凭抵价券和换购券购置已签署新房认购协议的新房。

二、

实施范围

(一)

旧房收购范围:

浒山街道、古塘街道、白沙路街道范围内的二手住房

收购范围详见附件1。

(二)

新房房源范围:

报名参加的市场化开发楼盘和城投集团持有房源。

新房房源详见附件2、附件3。

三、

收购条件

申请换购的旧房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或同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且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住宅用地,建成年限在2010年1月1日前的住房且换房人拥有完全处置权利;

(二)面积不超过144㎡(含),回购二手房评估价格不高于1.2万元/平方米

(三)不存在查封等限制状况;

(四)存在抵押、按揭、担保、设立居住权、租赁等情形的,换房人应在签订《旧房收购协议》前予以结清、解除;

(五)换房人应在签订《旧房收购协议》前腾空住宅;

(六)按规定已足额交存或续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需在签订《旧房收购协议》前完成);

(七)旧房应具备完整使用功能,不存在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缺陷、矛盾纠纷、设施设备缺失等问题。

四、

其他事项

(一)换房人与房产公司或城投集团签订新房购房合同后,未经收购主体同意,不得撤销。

(二)一套新房仅能使用一张抵价券及对应换购券。换购新房的价格不得低于抵价券和换购券价值之和。

五、

活动时间及报名途径

活动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活动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本活动期间,换房人实名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房屋租售”进到“以旧换新”专题入口,也可通过“宁波房产”APP首页“以旧换新”专题入口,按要求线上填报并提交《以旧换新意向申请表》

请登入浙里办APP扫码

六、

换购流程

详见附件4。

七、

咨询方式

政策咨询:0574-89595056

电话客服:0574-63822996

线下咨询、洽谈地址:慈溪市浒山街道南二环中路345号(慈溪建设集团资产管理中心二楼)

咨询洽谈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本公告以宁波慈溪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最终解释为准。

特此公告。

宁波慈溪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8日

附件1.旧房收购具体范围及参考小区

2.新房项目库

3.城投集团名下新房

4.本期活动换购流程

来源|慈溪城投集团

编辑 | 方凯明

审核|汤妍 胡孟才

慈溪·智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