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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汪辉涉嫌诈骗案集资参与人报案登记的通告

2025年5月6日,利辛县公安局依法对汪辉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目前,犯罪嫌疑人汪辉已被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为依法推进案件办理,现就报案登记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1.汪辉谎称投资粮食生意或借款购粮,许诺高额回报进行集资诈骗中涉及的,未进行报案登记及制作询问笔录的集资参与人

2.在首次报案登记时未明确陈述涉案资金数额(包括借款本金及已收回金额或收到的抵押物)的集资参与人。

二、登记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3月14日。逾期未进行报案登记的,后果自行承担。

三、需提交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同页);

2.相关证据材料(包括借条、银行转账凭证、银行取现凭证、微信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

地址:利辛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利辛县城关镇世纪大道)。

请广大集资参与人相互转告,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和追赃挽损工作。

联系方式:

闫警官 17756765370

潘 警官 17755993060

咨询电话:0558- 8700991

特此通告

利辛县公安局

2026年2月27日

来源:利辛网综合利辛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