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乘势而上 接续奋斗

护航矿山安全高质量发展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新疆局

党组书记、局长 袁征

【一】

打好三年行动收官战

【二】

强化重大灾害防治

【三】

精准管控风险隐患

【四】

科技赋能兴安

【五】

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养

【六】

提升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水平

【七】

全面提升监察执法效能

2025年,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新疆局聚焦国家监察核心职能,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杜绝了矿山领域较大及以上事故,为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安全保障。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收官之年。新疆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强化矿山重大灾害防治,精准管控风险隐患,推动科技赋能兴安,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监察执法效能,为“十五五”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矿山安全发展打牢基础。

打好三年行动收官战。新疆局制定了2026年度治本攻坚重点任务清单,持续跟踪问效;将“老”“小”矿井突出问题纳入重点任务清单进行攻坚;重点督促三年行动贯彻落实差、攻坚任务进展慢的矿山企业。强化对矿山安全重点县、重点企业的督导帮扶、技术指导、总结评估,指导制定“一县一策”“一企一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保取得实效。通过“督政”推进“三个一批”,优化产业格局。

强化重大灾害防治。持续督促矿山企业落实常态化普查机制,将图纸、数据等录入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压实地方政府和企业责任,推动隐蔽致灾因素区域性普查治理,调度跟踪13个空白区区域性普查治理进展情况;持续推进哈密大南湖、库拜、呼图壁白杨河、沙湾矿区等重大灾害区域治理。紧盯重大灾害治理计划落实,查验施工队伍、装备、治理工程是否真落实;严查露天矿边坡在线监测、稳定性分析和工程治理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地方开展新一轮尾矿库排洪系统质量检验与安全评估;联合监管部门开展非煤矿山合规性审查。

精准管控风险隐患。不断提升灾害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加快推进矿山监测预警系统项目建设和迁移“上云”,优化系统功能模块,实现矿方报警信息实时捕捉、精准推送,为高效预警处置、远程监察执法提供智能化、信息化保障。严格重大风险源头管控,督促落实管控措施。强化高风险作业管控,督促矿山企业重点规范石门揭煤、搬家倒面、大型设备搬运、堵仓处理、动火作业、尾矿库排尾筑坝等环节安全措施。督促地方政府和企业严格落实复工复产程序和标准;动态掌握长期停产停工矿井状态,对复工复产的,及时纳入监察计划。严格落实“一库四机制”,闭环管理重大隐患。动态掌握煤矿采煤工作面推进度,及时消除超能力生产、采空区自然发火等苗头性问题隐患。

科技赋能兴安。征集发布第三批新疆矿山安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进中小煤矿、非煤矿山基础设施更新和技术改造。持续推进“矿山安全科技进矿区”活动,聚焦特厚煤层和急倾斜煤层放顶煤开采、“三软”煤层开采、大倾角采煤等难题,发挥桥梁作用,推动科研院所和企业联合攻关;加强试验矿井安全监察与服务指导,为新疆煤炭资源高效安全开发提供技术支撑。督促未完成智能化改造的灾害严重矿井、高海拔井工煤矿和露天煤矿加快建设步伐。督促新开工建设煤矿统筹谋划、投入到位,确保一次性建成标准高、实用性强的智能化矿山。

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养。推动矿山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认真做好“五职”矿长培训工作,将“五职”“五科”人员配备、安全教育培训、外包队伍管理等纳入执法检查内容。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班组建设和现场管理,推动跨监察区域、跨企业“安全班组建设”经验交流;持续推进“无视频不作业”全覆盖,达到随时能还原作业现场的效果;督促企业完善和落实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营造隐患“群查群治”的氛围。推动矿山企业将安全文化建设纳入顶层设计,塑造各具特色的优秀文化品牌;建立“央国企引领+结对帮扶”机制,共享文化建设经验和资源,增强矿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提升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水平。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升新疆矿山应急救援能力;指导哈密、伊犁等地煤矿企业建设专业矿山救援队,提升重要产煤地区专业救援能力。严格落实矿山事故“双报告”机制,联合监管部门印发矿山事故信息报送通知;将“事故信息报告公告牌”张贴到每一处矿山。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严肃追责问责,持续推进瞒报事故整治工作,零容忍打击瞒报、谎报事故的行为。参与非煤矿山事故调查,督促地方政府深挖事故原因,严肃追究“关键人”责任。深化警示教育,对事故和涉险事故进行复盘,制作警示教育片,发放给全疆矿山企业;完善事故案例共享机制,及时通报事故教训,督促企业举一反三。对典型事故开展约谈、公开曝光,提高震慑力。做好警示通报、约谈“后半篇文章”,对落实不力的,全疆通报。

全面提升监察执法效能。强化政治建设,筑牢干部队伍思想根基,推动干部担当作为;完善培训教育考核机制,提升干部综合能力。坚持“执法+服务”“处罚+教育”相结合;严厉“打非治违”,严查水、火、瓦斯、冲击地压等灾害类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瓦斯高值超限等行为,严格现场核查,严肃责任追究;对非主观恶意的轻微违法行为实施免罚,包容审慎监管;帮扶指导灾害严重矿山、整合重组矿山、技改扩能矿山,解决技术难题;建立企业诉求响应机制,及时回应矿山企业在政策落实、技术应用等方面的需求,让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