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行八大流域禁渔的有关规定,自3月1日0时起,浙江省钱塘江、瓯江、椒江、甬江、苕溪、运河、飞云江、鳌江八大流域将全面进入禁渔期,为期4个月。
此次禁渔涉及8大干流和64条支流,总里程达1030余公里。其中,钱塘江、瓯江、椒江、甬江、飞云江和鳌江六大流域的禁渔时间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苕溪和京杭大运河干流则实施全年禁渔。禁渔期间,除娱乐性游钓外,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每年3月至6月,正值江河鱼类产卵和幼鱼生长的关键窗口期。浙江省农业农村厅介绍,八大流域主要经济鱼类和优势种的繁殖季节基本集中在这一时段,实施禁渔期制度能够有效保护即将产卵的亲本及幼体,促进渔业资源补充量的提升。
这一制度始于2022年,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当年发布相关通告,对八大流域统一实施禁渔管理。今年已是浙江八大水系开展统一禁渔的第五年。据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披露,自统一禁渔以来,八大水系土著鱼类资源总量有所增长,鱼类种群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具体而言,钱塘江个别江段鱼类总尾数已增长超六成,资源量增长四成;瓯江口刀鲚、棘头梅童鱼等重要经济种类的生物量也出现不同程度的回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违反禁渔区、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的,将被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值得关注的是,不仅浙江,全国多地也同步启动了禁渔安排。广东佛山、广西平南等地均已发布通告,明确自3月1日起对辖区内相关水域实施为期4个月的禁渔管理,以保护珠江等流域的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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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市场资讯
作者:观察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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