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浙江八大流域将进入全面禁渔期,禁止作业类型为除娱乐性游钓以外的所有作业方式。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八大流域禁渔的相关规定,浙江省八大水系禁渔流域包括:钱塘江、瓯江、椒江、甬江、苕溪、运河、飞云江、鳌江八大流域,涉及8大干流和64条支流,共计1030余公里。其中,钱塘江瓯江、椒江、甬江、飞云江、鳌江等六条流域实施春季禁渔(3月1日0时—6月30日24时),苕溪、运河流域全年禁渔。

每年的3月-6月是多数鱼类的繁殖期和幼鱼的生长期。禁渔期的实施能有效地为鱼类产卵、孵苗及幼鱼生长提供更好的时间和空间,能更好养护水生生物资源、让水域得到“休养生息”,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

根据相关法律及条例,对于违反禁渔管理规定的,将没收非法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并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处罚额度将大幅提高。对于违反禁渔管理规定的,罚款金额将由原最高5万元提升至最高200万元。

2025年禁渔期间,仅杭州渔业执法机构共清理违规网具5583张,“电、毒、炸”鱼工具21套,取缔涉渔“三无”船舶(筏)204艘,查办行政案件421件、涉案人员426人,移送司法14件17人,查获了“6·25”分水江13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团伙案、“4·10”天目溪非法捕捞水品案等一批大案要案。

悬挂禁渔宣传横幅。图源:海宁三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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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挂禁渔宣传横幅。图源:海宁三农

记者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自2022年首次实施八大流域禁渔以来,八大流域的土著鱼类资源总量有所增长,鱼类种群结构得到优化。例如,钱塘江个别江段的鱼类总尾数增长了超六成,资源量增长了四成,瓯江口的刀鲚等重要经济种类的生物量也有显著增长‌。此外,“水老虎”鳡鱼在苕溪流域重新出现并形成完整的区域性种群,这标志着整个生态系统的生态和生物多样性呈现出整体性恢复的良好势头。

目前,浙江淡水水产品供应以养殖为主,捕捞产量在水产品总产量中占比很小,很多捕捞的土著品种水产繁育和养殖技术都很成熟,如钱塘江里的“四大家鱼”(青鱼、草鱼、鲢鱼、鳙鱼)、三角鲂、鲴鱼、竹鱼、鲈鱼等,同时采用稻田养鱼等生态养殖技术生产的水产品品质也较高,因此禁渔期对浙江人吃水产品影响不大。

(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