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条视频,感到无法理解。视频车应该是出库,对方车是进来,然后在转角处发生碰撞。

关键是从视频画面来看,这并不是意外。换句话说,如果两个人都是正常驾驶,就没有撞上的可能。

毕竟是在车库里,又是一个直角弯处,双方的车速都不快。视频车甚至在看到对方拐进来的车辆后,时间充裕到减速,眼见减速仍有“危险”,甚至完全停止了下来。

对方车辆也有这么多的反应时间,相当充裕。结果车主在玩手机,在视频车已经停止的状态下,继续慢慢向前行驶,撞上了。

交警来了一看,视频车主责。

我都懵了,这是什么神奇的逻辑?又是怎样的判决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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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车肯定不服,第二天去交警队,又改了个“同等责任”,理由是,你虽然完全停下了,但你压线了。

这个“压线”就很灵性。我给大家分析一下。

正常的道路,划了线,车辆直线行驶,当然不会去压线。但现在是在车库里,关键它不是直线,而是一个90度的直角弯啊。不说100%,车库里的这种弯,至少90%的司机都会借点道拐过去。

而且我说句实话,这种直角弯压点线去拐是有好处的,司机的视野更广,能提前看到来车,多预留一些避让空间。这个画面开车的人应该很容易就想象出来。

说白了,这种压线与事故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就算退一万步来说,他不应该压线拐这个直角弯,可他已经处于完全停止的状态了,这怎么可能说是主责,哪怕是“一半责任”呢。

你不爽,你把他堵住,让他倒回去,让你先走不就完了?

举个例子,我在车库里开车,有位司机把车停在过道上,已经有点压线的状态。虽然我挤一挤也能过去,但是我一脚油门撞了上去,对方主责。

这不逗吗?

当然,我不否认这样停车的司机很讨厌,道德上肯定也是有瑕疵的,但直接撞真可以吗?

如果可以,希望发个通知,好让广大司机都知晓。别今天撞了,对方主责,明天撞了,我全责。法律若是这样儿戏,这样随意,那就有点太恐怖了。

更何况,视频车和把车停在过道上也并不一样,在这起事故里,他甚至连道德上的瑕疵都没有。

新闻曝光出现场画面后,热评第一,几万点赞量的评论也和普罗大众的想法完全一致:对方全责。

甚至不止是热评,评论区完全就是一面倒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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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评论区也能看得出来,谁是谁非。法律之所以权威,很大一个原因也正是因为它公平,它能得到多数人的认可。

可当几乎所有观看视频的人都认为是对方车全责的时候,交警最初竟然判了视频车承担主要责任,简直匪夷所思。

虽然第二天司机不服去交警队后,改成了“同等责任”,但我还是觉得不合理。并且这起事件暴露出来的问题,绝对不只是一个简单的事故责任判定,更重要的是:判定的如此儿戏和随意。

昨天现场认定视频车7分责,别人去交警队要说法,又变成了5分责……这难道不是跟玩一样。

今天全责,明天同责,后天会不会又改回去?如果责任划分像调音量一样随手旋转,那方向盘握在谁手里都不重要了。

比撞车更让人不安的,是规则在摇摆。误判可以纠正,也不可怕。但乱判,是完全不一样的概念。

交警,按理说每天都在处理交通事故,划分责任,在这方面是最专业的一批人。你要是那种十分曲折的事故,双方责任纠缠到难解难分,那你疏忽我能理解。可这,一个司机边开车边玩手机,把另一辆为了让它而完全处于静止状态的车给撞了,难判吗?

所以,为什么专业的交警,会犯如此低级、简单的错?

我想,答案正是因为,视频车不服,就改,再不服,大不了再改。反正于该交警而言,又没有什么损失。

反观视频车呢,他不服这个判决,就得在第二天跑交警部门,就得递交材料。再不服,还得再跑,甚至被刁难和踢皮球……这是现状,需要改变的现场。葫芦僧乱判葫芦案,和“葫芦僧误判葫芦案”是有区别的。

误判,我们可以原谅。

乱判,则应该惩罚。而不是将其当作“误判”,然后原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