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水域生态环境,推动渔业绿色发展,从3月1日起,我市辖区的东江、新丰江、韩江干(支)流及通江湖泊(含新丰江水库、枫树坝水库)等天然水域进入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将持续至6月30日。

根据河源市农业农村局2月28日发布的《关于落实珠江禁渔期制度有关事项的公告》,禁渔时间2026年3月1日0时至2026年6月30日24时。禁渔期间,我市管辖的东江、新丰江、韩江干流(支流)及通江湖泊(含新丰江水库、枫树坝水库等)等天然水域均为禁渔水域范围。各县区可根据当地实际,将其他相关河流、湖泊纳入禁渔范围。公告规定,禁渔期间除娱乐性垂钓或者手工采集的方式零星获得水产品之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因渔业资源调查研究捕捞和养殖生产等需要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请广大渔民、群众自觉遵守珠江禁渔期制度有关规定,在禁渔期内发现在禁渔水域范围捕捞和“电、毒、炸”鱼等行为,可及时举报。

为全面落实春季禁渔工作部署,市农业农村局将加强与公安、海事、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监管,重点打击涉渔“三无”船舶、乡镇自用船舶非法捕捞等违反禁渔规定行为,加大对规模化、团伙化、链条式非法捕捞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遏制破坏鱼类资源及生态环境的非法捕捞行为,确保禁渔期制度在辖区内高效执行。

来源:河源晚报 全媒体记者| 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