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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住建局官网发布

《关于调整我市普通住宅价格标准的通知》

对东莞2026年普通住宅价格标准

进行了调整

3月1日起,全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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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各园区、镇街普通住宅

2025年上半年平均交易价格情况

本次调整仍分为四类标准:

一类标准:低于36130元/平方米(含本数)

松山湖高新区、滨海湾新区、东城街道、南城街道、长安镇、万江街道、大朗镇

二类标准:低于29808元/平方米(含本数)

虎门镇、凤岗镇、厚街镇

三类标准:低于24807元/平方米(含本数)

大岭山镇塘厦镇寮步镇、茶山镇、道滘镇、东坑镇、横沥镇、黄江镇;

四类标准:低于17734元/平方米(含本数)

常平镇、樟木头镇、高埗镇、莞城街道、沙田镇、石龙镇、清溪镇、石碣镇、中堂镇、谢岗镇、洪梅镇、石排镇、桥头镇、企石镇、麻涌镇、望牛墩镇。

相比上次的标准(2025年8月公布)

本次除了三类标准上调

其他一类、二类、四类价格标准

均有所下调

具体如下:

  • 一类标准:⬇

从38482元/㎡下调到36130元/㎡,下降2352元/㎡;

  • 二类标准:⬇

从31005元/㎡下调到29808元/㎡,下降1197元/㎡;

  • 三类标准:

从24401元/㎡上调到24807元/㎡,上调406元/㎡;

  • 四类标准:

从18849元/㎡下调到17734元/㎡,下降1115元/㎡;

需要注意的是,普通住宅标准对个人购买、销售商品住房(含二手房)涉及的契税、增值税以及银行按揭、公积金贷款等均无影响。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普通住宅标准主要用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普通住宅及其他类型房地产(含非普通住宅)征收的土地增值税。具体如下:

土增税预征率:普通住房为2%,其他商品房(含非普通住房)为3%;

土增税核定率:普通住房不低于5%,其他商品房(含非普通住房)不低于6%。

标准自2026年3月1日

(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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