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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咱们老百姓心里,讲究个“远亲不如近邻”,更何况是照顾家中老人多年的保姆。可当“养老”遇上“房产”,这情分与法律的界限该怎么划?

1. 父亲去世,保姆却成了“房主”?通辽的乡亲们,咱们来看看这桩揪心事。原告小白的父亲老白生前一直住在小白名下的房子里。2013年,老白请了朱某某当住家保姆,这一干就是9年。 2021年老白不幸去世,小白本想收回房子,可保姆朱某某却怎么也不肯搬走。小白无奈之下,只能把这位“老熟人”告上了法庭。

2. 是“保姆”还是“老伴”?双方各执一词法庭上,朱某某也觉得委屈:

“我伺候老白9年,没功劳也有苦劳。虽然没领证,但这属于‘事实婚姻’!老白生前答应让我在这养老。想要我搬走?行,拿10万块补偿金,否则我还要告状分遗产!”

小白则认为:房子是我的,你只是雇员,凭啥占着不走?

3. 法官妙计:背对背调解,心贴心化解这案子要是硬判,房子可能难腾退,双方仇怨也会越结越深。达拉特旗人民法院的承办法官决定:调解优先,审执一体!

  • 对小白说:“朱大姐照顾你父亲多年,每月只拿1000元,确实辛苦。咱多出点补偿款,既是全了情分,也能快点解决问题,省得一直拖着心烦。”

  • 对朱某某讲:“这房子法律上确实是人家的,‘事实婚姻’在法律上也不成立。要10万块没依据,真闹僵了对您老也没好处。”

4. 5年纠纷,一朝化解!在法官的耐心劝导下,双方各退一步:小白当场给付5万元补偿金,朱某某当天腾房。腾房那天,法官亲自到场监督交接。看着小白拿回了钥匙,朱某某拿到了应得的补偿,这桩拖了5年的疙瘩终于解开了!

来源 │达旗人民法院 玛拉沁信息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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