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前全黑队(All Black)球员的后代,在发现自己的三个孩子竟然不符合新西兰公民资格后,发起了怀唐伊法庭的听证申请。
现在尘埃落定,终于有了结果。
付不起签证费
John Bryers Ruddock有三个孩子,2025年4月他从美国带着三个孩子来到新西兰,目的是为了重新与家人团聚。
John的两个姐妹和一个兄弟都住在这里。
John表示,他希望最终能为孩子们申请新西兰的居民身份和公民身份。
他们的祖上是身份显赫的新西兰人,但是从2025年7月3日开始,他的孩子们签证到期,成了“非法居留者”。
当时最现实的做法,是为三个孩子各自递交独立的居民签证申请,费用总计至少一万纽币,甚至更多。
另一个选择是申请学生签证,但那就意味着需要支付高达6万纽币的国际学生学费。
他无法承担。
身份很尴尬
由于John是“血统公民”(citizen by descent)而非出生即公民,所以无法将公民身份自动传给孩子。
他的母亲Rhonda Bryers是新西兰著名女歌手,1984年曾获得“年度娱乐人物”,但之后搬去了澳大利亚,因为那里的演出机会更多。
John出生于澳大利亚,一周大时随母亲回到新西兰生活。
然而,因为出生地的原因,他的国籍被归类为“血统公民”——这也就意味着他的孩子不能直接继承国籍。
John本人是一位雷鬼歌手和作家,艺名叫Junior John,过去多生活在夏威夷。
但在与伴侣分手后,他成为三个孩子的全职监护人。
他说:“我在美国没有任何支持系统,家人全在新西兰。我想回到他们身边。”
从2023年起,三个孩子几乎没有再见过生母,他正通过夏威夷法院争取完整监护权。
不过John强调,争取公民身份的过程与监护权无冲突:“如果法院判决我需要与生母共享监护,我会配合。身份问题不会干扰法律。”
祖上很多名人
孩子们的曾祖父是1949年的全黑队球员Ron Bryers。
家族还可追溯至毛利酋长Mohi Tāwhai(来自 Te Māhurehure 部落),他是《怀唐伊条约》的签署者之一。
而Mohi Tāwhai的女婿Te Whareumu Uruti是 Ngāti Manu(属 Ngāpuhi)的酋长。
孩子的祖父Jock Ruddock是著名摔跤选手,曾与 “巨人安德烈” 搭档,也曾担任警察,还开设了马匹康复中心。
他的祖父则是毛利全黑队的选拔成员,也是丰盛湾地区的学校校长。
此外,因“Blue Chip”诈骗案而闻名的新西兰商人Mark Bryers,是孩子们的叔叔。
John说:“条约明确指出毛利人永远拥有回到他们土地的权利,我的孩子是 tangata whenua(原住民),如果其他案例都能获得例外,那我们也应该。”
“怎能驱逐毛利人?”
他之前住在Porirua,但因为孩子未能全日上学,他也无法正常工作,只能依靠政府补助。
他没有收到任何子女抚养费,目前靠救世军提供食物援助。
一旦生活安定,他希望能重启音乐事业,或者经营餐车(他在华盛顿曾开过一家夏威夷风味餐车)。
他说:“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都在处理这件事,压力巨大。但孩子们喜欢这里。我可能早就放弃了,是他们让我坚持下来。”
“但他们有可能被驱逐出境。新西兰什么时候开始驱逐毛利人了?我一直以为我们受到《条约》的保护。”
终于拿到身份
John通过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了移民顾问Tuariki Delamere。
Delamere认识 Rhonda Bryers(John的母亲),帮助他向内政部长 Brooke Van Velden提交请求,希望她能以“特殊人道原因”直接批准孩子们的公民身份。
他也向移民事务副部长Chris Penk提出申请。
他说:“如果有足够理由,内政部长就可以授权授予公民身份。而我认为这个案子里理由非常充分:父亲是新西兰公民,孩子们有毛利血统,我还会引用 tikanga原则。”
不过,新西兰移民局在一份声明中明确表示:
目前移民政策中并无根据whakapapa(家族血统)授予居留权的路径。
移民局签证部主任Dominic Forde说:“我们理解这个家庭的处境很焦虑,但目前的法律并不允许因为有条约签署祖先或家族名人背景,就自动获得居留。”
Forde指出,孩子们可以在“依赖子女居民签证”类别下申请居留,但需要证明父亲有合法居留权,也已在新西兰生活。之后才有机会申请公民。
他也证实,John的孩子们不具备“血统公民”资格,因为John本身就是“血统公民”,无法再往下传递。
代理内政部长David Seymour表示,他确实有权在“特殊公共利益或人道理由下”授予公民身份,但前提是必须通过内政部正式提交完整申请。
而近日,部长作出特别决定,他的孩子终于拿到了新西兰护照。
新西兰的居民身份怎么传?
新西兰公民身份分为两种,待遇完全不同,关键看“出生地”。
正式公民 (By Grant / Birth)
获得方式:在新西兰入籍,或在新西兰出生。
海外生子(第一代):✅ 自动继承公民身份。
海外生孙(第二代):❌ 无法自动继承。
血统公民 (By Descent)
获得方式:在海外出生,因父母是新西兰人而获得身份。
海外生子(第一代):❌无法自动继承。
海外生孙(第二代):❌ 无法自动继承。
如果本身是“血统公民”,想让孩子直接拿新西兰护照,必须回新西兰生娃。
关于出生地原则,2006年是“分水岭”。
2006年1月1日之前:只要出生在新西兰 =自动获得公民权。
2006年1月1日之后:
父母一方是公民或永久居民(PR):孩子是公民。
父母只是普通居民(RV):孩子出生时也是公民。
父母是工签或学生签:孩子无身份(随父母)。
ref:https://www.stuff.co.nz/nz-news/360745892/maori-kids-great-grandad-all-black-who-are-nz-illegal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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