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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现在由你陈述”,到底该怎么说?过来人总结的3个要点

很多人第一次打官司,最怕的就是这句话——“现在由原告(被告)陈述事实”。

脑子一片空白,嘴比脑子快,结果说了半天,法官打断你:“说重点。”

这不是你口才不好,而是你搞错了陈述的对象和目的。

今天,一位打过几场官司的过来人,把那些没人告诉你的“潜规则”掰开揉碎讲清楚。掌握这几点,下次开庭你也能说得清楚、讲得到位。

第一,记住:你的话不是说给对方听的,是说给法官听的

很多人一开庭就急眼,指着对面骂:“你当时明明答应我的!”“你骗人!”

停下来想一想。对方如果承认,你们就不会坐在这里了。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布置很有意思——当事人的席位是平行的,都面向法官。这个设计道出了庭审的本质:你不是在说服对方,而是在向法官陈述案情,争取法官的认可。

所以,收起情绪,别盯着对方瞪眼。看着法官,用平稳的语速,把事实说清楚。

第二,法庭调查阶段:只说“是什么”,别说“为什么”

开庭后第一个环节是“法庭调查”,法官让你陈述事实,就是在这个阶段。

这时候你要做的只有一件事:按照时间顺序,把事情的经过讲一遍——什么时候、什么地点、谁、做了什么、造成了什么后果。

举个例子,如果你是讨债的原告,别上来就说“他太不讲信用了”。法官不想听评价,他想听的是:

“2023年3月1日,被告向我借款5万元,打了借条,约定2023年6月1日归还。到期后我多次催要,他分文未付。”

就这么简单。陈述事实要像放电影,把画面放出来,别急着配旁白 。

第三,证据是你的“嘴”,说到哪指到哪

很多当事人最大的误区是:光靠嘴说。

你说得天花乱坠,法官只会问一句:“有证据吗?”

庭审中,每一句陈述都要有证据支撑 。你说对方借了钱,借条呢?你说对方没还钱,转账记录呢?

陈述时,最好养成一个习惯:说到关键事实,顺手举起对应的证据,或者告诉法官“这个事实有证据X佐证”。比如:

“2023年3月1日,被告向我借款5万元(证据1:借条)。当天我通过银行转账给他(证据2:转账记录)。之后我多次催要(证据3:微信聊天记录),但他至今未还。”

这样一来,法官听着顺,记笔录也快,对你的印象分自然高。

第四,如果对方胡搅蛮缠,别急着怼

庭审中,对方可能会说一些让你火冒三丈的话,比如“根本没这回事”“你才是骗子”。

这时候千万别急着拍桌子。记住:法官不傻,谁在胡说,庭审中一问便知 。

你要做的,是等对方说完,然后冷静地向法官指出:“审判长,对方说‘没这回事’,但证据3第2页的聊天记录里,他自己承认过这笔钱。”

用证据说话,比用嗓门说话,管用一百倍。

第五,最后陈述:一分钟内说完最重要的一句话

庭审快结束时,法官会说:“最后陈述,说一下你们的最后意见。”

很多人这时候开始啰嗦,把前面的话又重复一遍。法官听得直皱眉头。

最后陈述,只说一句话就够了。原告可以说:“请求法庭支持我的全部诉讼请求,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被告可以说:“请求法庭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还我清白。”

如果有什么特别想强调的,比如“对方当庭说谎”“关键证据被忽略”,可以加一句,但也别超过一分钟。

法官这时候已经基本形成判断了,他只需要你给个“收尾”而已。

开庭确实紧张,但只要你记住这几点:

· 对着法官说,别对着对方喊。

· 只说发生了什么,别说你觉得对方多坏。

· 说哪指哪,让证据帮你说话。

· 最后陈述别啰嗦,一句话收尾。

庭审不是什么龙潭虎穴,它就是你把事情说清楚的地方。准备好了,你也能从容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