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团结报)

转自:团结报

低空经济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产业规模已突破千亿元,无人机物流、空中游览、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等商业化场景加速落地。但产业迅猛发展背后,监管空白导致的安全隐患与发展梗阻日益凸显。

建议:

加快低空经济专项立法,进一步明确民航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权责,聚焦低空基础设施建设、低空装备、低空管理保障和低空应用领域,为低空飞行安全监管提供有力的法律法规支撑。制定全国性统一标准的技术规范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规范低空空域准入条件、交通规则、操作标准体系等。

依托国家空中交通管理领导机构,建立全国低空管理协同平台,打通民航、公安、气象等数据接口,实现飞行计划“一键申报、全网通办”。细化空域分类标准,在城市核心区、景区等划定“限制性适飞区”,实施动态调整。构建区域一体化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协同体系,建立跨省空域统筹机制,打造全国低空经济产业综合示范引领区。

制定低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强制要求人口密集区部署北斗定位、电子围栏等监控设备,实现地级市全覆盖。建立“低空经济诚信黑名单”,对无资质运营、超范围飞行等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并禁止参与政府项目,构成犯罪的追究刑责。组建“产业链+法律”专家库,为政策制定与企业合规提供支撑。

(李皖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