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120医生未抬患者被判赔17万”的新闻炸了锅,全网一边倒地骂医生冷漠、见死不救,张口就是“白衣天使就该连人带担架一起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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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我今天必须说句公道话:这真不是医生缺德,是制度定位彻底错配。骂医生、罚医生,全都是找错了责任人,最后寒的是所有急救医护的心。

很多人根本没搞懂一个最基本的事实:120急救医生的法定职责,从来不是抬担架。

120的定位是医疗急救,医生的工作是诊断、抢救、用药、监护,是和死神抢时间的专业活儿;而抬人、扛担架、爬楼搬运,是纯体力劳动,属于担架员、医疗救护员的工作范围。

这俩工种,天差地别。

培养一名急救医生有多难?多年医学教育、高强度昼夜值班,现在甚至硬性规定,麻醉医生想晋升,必须去120轮岗服务一年,就是为了补上急救医生的缺口。

花这么大成本培养的专业医护,不让他专心救人,反而逼着去干担架工的活儿,不仅不专业、容易误伤患者,医生自己也天天面临风险:腰伤、扭伤、骨折是家常便饭。这不是合理利用资源,是赤裸裸的公共医疗浪费。

大家看到的是“医生没抬人”,看不到的是层层转嫁的责任链条。

社会上缺专业搬运力量、政府担架员配置不足,这个公共服务缺口,没人去补;

缺口甩给急救中心,中心没人手,只能压给一线医生;

最后医生两难:不抬,家属闹、舆论骂、法院判赔钱;抬了,自己受伤、耽误抢救,两头不讨好。

所谓的“白衣天使必须抬人”,根本就是道德绑架,用一句情怀,掩盖了制度缺位的真相。

再回头看这起17万赔偿的判决,法理上根本站不住脚。

现行规定写得明明白白:《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里,负责搬运的是医疗救护员,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要求急救医生必须搬抬患者。

法院只是用“及时转运义务”倒推,强行把“没抬人”等同于“不作为”,本质就是:系统配置不够→医生做不到→判决医生担责赔钱。

这不是依法裁判,是让医生个人为整个系统的缺陷买单。

真正合理的急救体系,其实特别简单:

医生专心负责抢救,担架员专门负责抬人;

政府足额配齐搬运人力,别让医生身兼数职;

明确界限:不抬人≠不急救,只有耽误诊疗、放弃抢救,才是真过错。

我们尊重每一位救死扶伤的医护,但不能把他们当成无所不能的苦力,更不能用道德绑架,掩盖制度该补的短板。

别再让急救医生困在“不抬人违法、抬人受伤”的死胡同里。

完善制度、配齐人手,比骂一万句“冷血”都有用。别让真心救人的医生,最后既流血又流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