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日本进口 PP 塑料颗粒到上海港,核心流程是到港前准备 → 到港换单 → 报检报关 → 审价缴税 → 查验放行 → 提货送货,全程可在2–5 天完成(无查验最快 2 天)。以下是按时间线的完整实操流程:
一、到港前准备(发货后–到港前 7–10 天)
1. 企业资质确认
具备进出口经营权、10 位海关注册编码、电子口岸法人卡
完成单一窗口无纸化签约、税费支付签约
年进口量>10 吨:提前在单一窗口→商务部平台申请自动进口许可证(O 证),3–5 个工作日出证

2. 单证收集与预审(日本供应商提供)
基础单证:商业发票、装箱单、外贸合同、海运提单
日本原产核心:RCEP 原产地证(FORM R)(享 0 关税必备)
产品合规:成分检测报告、MSDS(日文 + 中文)、中文标签
再生料额外:固废鉴别报告、CCIC 装运前检验、底料来源证明
预审要点:品名、成分、产地、型号100% 一致,严禁归 3915(废塑料)
3. 预归类与预申报
锁定 HS 编码:3902.1000.90(初级形状聚丙烯)
货物到港前 1–2 天,可在单一窗口做预申报,缩短通关时间
二、到港换单(到港当天)
凭正本 / 电放提单 + 电放保函,到船代公司换取提货单(D/O)
支付换单费、THC、港杂费、文件费等码头费用
木制包装需提供IPPC 熏蒸证明
三、报检 + 报关(单一窗口,1–2 天)
1. 报检(法检 A)
提交:成分报告、MSDS、中文标签、O 证(如适用)
再生料:自动触发固废风险预警,必须上传鉴别报告 + CCIC,否则不予受理
审核通过后,获取报检受理号,进入报关环节
2. 电子报关
录入14 项申报要素,上传全套单证,原产地申报日本,勾选 RCEP 享惠
海关电子审单:核查 HS、价格、原产地、单证完整性
退单处理:按提示修改(如价格质疑、要素不符),重新申报
四、审价缴税(1 天内)
海关审价:核对发票、付汇凭证、市场行情,再生料重点审价
出税单:关税(RCEP 0%/ 最惠国 6.5%)+ 增值税 13%
缴税:通过单一窗口在线支付(法人卡 / 操作员卡),缴税即触发放行
五、查验(概率性,0–2 天)
查验率:新料约10%,再生料30%+
查验重点:
外观:颜色、粒径、包装三统一
成分:与检测报告一致,新料杂质≤0.1%,再生料≤0.3%
单证:RCEP 证、鉴别报告、申报要素一致
配合抽样,疑似固废立即申请第三方鉴别
查验合格:海关电子放行;不合格:退运 / 整改
六、放行提货与送货(当天)
凭放行通知书 + 盖章 D/O,到码头堆场办理提货手续
结清堆存费、滞箱费等杂费
安排拖车送货至国内指定地点
七、时效与关键节点(参考)
无查验:2–3 天完成全流程
有查验:3–5 天(含抽样检测)
关键节点:RCEP 证、O 证、固废鉴别报告缺一不可,直接影响通关与税率
八、日本进口专属红线
RCEP 零关税:必须提供日本官方 FORM R,第三方无效
固废合规:再生料鉴别报告 + CCIC一票否决,否则退运 + 罚款
申报一致:级别、用途、成分与检测报告完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