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百洋股份提问:“公司与大股东的同业竞争何时可以解决?”

针对上述提问,百洋股份回应称:“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根据控股股东前期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承诺,其将严格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公司将持续跟踪控股股东履行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情况,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谢谢!”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为AI基于第三方数据生成,仅供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

本文源自:市场资讯

作者:公告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