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婚姻最可怕?

你捧出真心和真金,她却只想着脱贫。

最近,退伍老兵开礼炮车去丈母娘家讨说法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吊诡的是,法院并没有支持老兵的诉求,网友们却一致为兵哥哥打抱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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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在河北邢台任泽区,男方是个退伍军人,1994年出生。2024年2月,经过媒人介绍,男方认识了一位1999年出生的姑娘,接触了三个月,觉得还行,就把婚事定下来了。

既然要结婚,就绕不过彩礼。按照当地习俗,男方给了女方257800元的现金彩礼,外加价值42800元的“五金”首饰,以及一部9400元的手机,七七八八加起来,足足花了30多万。

30万,确实不是小数目。这里插个题外话,网上新闻里动辄几十上百万的彩礼,但现实中我身边还真没见到过这么高的,

2024年2月9日,两人领了证,2月22日热热闹闹办了婚礼 。按理说,这小日子就该过起来了。可让男方一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据男方家属后来控诉说,这媳妇进门之后,拒绝和丈夫同房,男方想亲热就遭到女方反抗抓挠,男方身上被多处抓伤。哪怕偶尔在一个屋,女方也是“全副武装”,睡觉不脱衣服。

此外,女方还经常在娘家常住,为了请她回家,男方每次上门都提一大堆礼品,把超市都快搬空了。

一晃眼10个月过去,新媳妇还是碰不得沾不得,眼瞅着这日子没法过了,男方提出了离婚,并要求女方退还那30多万的彩礼和五金。

可女方一听要退钱,直接就是两个字:“不离!”她说两人感情挺好的,并且一直都是同床共枕,男方说的不是事实 。

她还反咬一口,说男方没工作,老想花她的彩礼钱,还因为求欢不成对她家暴、囚禁,把她打出了抑郁症。

法院听了双方说法之后,很快给了一审判决:驳回男方的离婚诉求,不予离婚!

离不了婚,退不了钱,还碰不了媳妇。可想而知,男方一家有多憋屈。于是他们想了个“绝招”。

2026年2月底,他们租来了一辆礼炮车,开到女方娘家门口,大喇叭循环播放:“娶你回家十个月,晚上睡觉不脱衣,内衣都不换,不过了也不退钱,也不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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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穿白衣的女子就是男方的姐姐,她怒斥女方是“二婚黄花大闺女”,暗示女方已经是个骗婚惯犯。

这操作直接引得十里八乡的老百姓围观,把女方家门口围得水泄不通,网上舆论也是热火朝天,事情也因此彻底闹大了。

有网友义愤填膺:

“这不就是‘借婚姻之名,行诈骗之实’吗? 三十多万买辆车还能开呢,娶个媳妇只能供着,看都不让看,这不是把人当冤大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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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人直接喊话女方:“既然你把男方说得那么不堪,又是家暴又是囚禁的,那你为啥死活不肯离婚?离了婚,脱离苦海,拿着证据去告他,一样不用退彩礼啊。”

为什么不离? 有律师指出,结婚时间越长,退还彩礼的可能性就越低,尤其是超过一年,基本就没戏了 。这么一看,女方的“拖字诀”,似乎就有了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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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讲完了,最后谈一下个人感受。

当舆论一边倒地同情男方时,我想追问的却是:这起荒诞事件中,最该被审视的,究竟是那个“睡觉不脱衣”的新娘,还是那份让男方走投无路的判决?

从法律条文来看,《民法典》规定,判决离婚须以“感情确已破裂”为前提。女方咬定“感情尚好”,男方拿不出过硬证据。法官依法裁量,驳回离婚诉求,程序上无可指摘。

但问题恰恰出在这里:当法律程序完美无缺,而当事人却感到天理难容时,说明我们的法律在细节上已经落后于现实。

这场婚姻的实质是什么?是女方用“不脱衣睡觉”的方式,既维持了婚姻的名分,又彻底消解了婚姻的实质。这当然不是感情破裂,而根本是精心设计的合法占有。

古语有云:“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当“天价彩礼”已经成为社会毒瘤,当“骗婚”“闪离”“形式婚姻”层出不穷,法律如果还僵化循旧,就无异于为投机者大开方便之门。

更值得深思的是另一句古训:“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民间风气深受官方导向的影响,试想,当老百姓看到这样的判决,又有多少人开始动婚姻致富的脑筋?

当然,我们不能苛求法院超越法律条文办案。但我们可以呼吁,立法机关应尽快解决痛点,细化彩礼返还规则,明确共同生活的认定标准,堵住那些被别有用心者反复利用的漏洞。

须知,很多时候面对争议,不是判决让大家闭了嘴,而是公道让人们服了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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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不阿贵,文不奉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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