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胡先生想带65岁母亲去澳门旅游,办签证时被系统拦下,一查才知道,母亲梁女士早在2018年就被中山法院限制高消费,坐飞机、高铁全受影响。更离谱的是,老人明明是官司胜诉的原告,却莫名其妙成了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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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女士当年和开发商打官司,顺利胜诉拿到房产证,是实实在在的维权人。可限高令上,却把她和涉事开发商绑在一起,标注为“单位负责人”。但工商信息显示,这家公司的法人、高管里,根本没有梁女士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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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申请执行人,却被错误限高,涉案金额仅8000多元。胡先生先后向法院提交异议、向中院申请监督,迟迟没回音,直到向检察院申请监督,案件才被受理。记者联系法院后,工作人员坦言,是立案时信息录入错误,会尽快解除限制。

一个低级的录入错误,让无辜老人背了7年“限高”包袱,维权之路折腾近一个月。一句“输错了”很轻松,可普通人的出行与尊严,不该被这样随意耽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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