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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2025)XXX刑初第XXX号
案件基本情况
被告人卫某(化名)参与团伙抢劫3起,涉案金额2万元,公诉机关认定其为主犯,建议量刑6年。卫某委托抢劫罪辩护律师赵飞全辩护。
辩护过程
抢劫罪专业律师通过阅卷发现:卫某系被邀约参与,未参与策划,未持械,仅负责望风,分赃较少,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应认定为从犯。同时,卫某具有初犯、坦白、退赔部分赃款等情节。律师提交同案犯供述、分赃记录等证据,请求认定从犯并减轻处罚。
判决结果
法院采纳辩护意见,认定卫某构成抢劫罪,系从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案例评析
团伙抢劫案件的主从犯区分直接影响量刑。抢劫罪辩护律师通过分析参与程度、分赃情况等细节,成功争取从犯认定。此类案件中,专业律师对共同犯罪地位的精准界定,是实现减轻处罚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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