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东府告〔2026〕10号)。同意北惯镇东莺村梁屋、松茂坊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9760公顷(14.64亩)。作为阳江市阳东区2023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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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东府告〔2026〕10号)。同意北惯镇东莺村梁屋、松茂坊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9760公顷(14.64亩)。作为阳江市阳东区2023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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